疫情防控期間河北推行“不見面”參保繳費 徵繳期延長

2月6日,河北省醫保局、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下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大力推進“不見面”參保繳費。

根據通知,河北省將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疫情防控期間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徵繳期暫延長至疫情防控期結束的次月月底。延遲繳納期間,不影響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在參保登記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倡議,引導參保單位和個人實行“不見面”辦事,明確“不見面”辦理參保登記方式、申辦材料和辦理流程等內容,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電話辦”“郵寄辦”等非接觸式辦理方式,試行事後補交材料,為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辦理參保登記,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安全風險。

在申報繳費方面,通知指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繳費人繳納醫療保險費,可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按照相應的操作流程申報繳費,城鄉居民繳納個人醫療保險費,可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微信城市服務、支付寶城市服務、經辦銀行的網上銀行或手機APP等渠道,按照相應的操作流程申報繳費。

通知還要求,各地醫保、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參保登記和參保繳費的信息比對,及時準確掌握應參保單位和城鄉居民的參保繳費情況。對未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尚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採取電話、信函、網絡等非接觸方式加強聯繫和溝通,確保未參保繳費的單位和個人能夠及時瞭解相關政策和方式,並按要求參保繳費,確保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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