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寧縣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監督職責 規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髮放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民生政策,解決了老年人“老有所養”的問題,不僅關係個人利益,也事關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起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作用。

冕寧縣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監督職責 規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髮放

近日,冕寧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戶籍在冕寧縣的服刑人員楊某某、宋某某、王某某在服刑期間違規領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造成國家基本養老金流失,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冕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二部及時調查並收集證據,向負有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職責的冕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督促縣社保局嚴格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參保個人在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清查處理;同時認真履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職責,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披露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加強與公安、司法、民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醫保、法院等部門銜接協作,進行跨部門數據共享、比對,確認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狀態。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安排專人進行督辦,經過對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的政策宣傳、溝通,檢察建議中涉及的三名服刑人員退還了違規領取的養老金,挽回了國家損失,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同時,我院及時與縣人民法院聯繫溝通,建議在刑事判決生效後第一時間向社保部門報送法律文書,有效避免出現監管脫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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