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市民參保繳費和費用結算,
市醫療保障局溫馨提示,
受疫情影響今年還未辦理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手續的市民請於5月8日前繳費,
不然將不再享受疫情期間的醫保政策。
此前,2020年的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延長到了2月29日,受疫情影響,我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也受到影響。為避免因疫情影響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市醫療保障局將2020年的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延長至4月8日。
正常繳費期從2月29日延長至4月8日後,受疫情影響未參保的,5月8日前參保補繳到賬,不設待遇等待期,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結算或在政務中心報銷費用,不受繳費到賬日期限制;
5月9日以後參保繳費的,不再享受疫情期間政策優待,參保待遇恢復到疫前水平,即:5月9日至6月30日期間參保的,繳費250元,待遇等待期90天;
6月30日以後參保的,繳費770元,待遇等待期90天。
據瞭解,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當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如沒在集中繳費期繳費,即年度中途參保的,參保繳費到賬後,有90天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間和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
來源:咸寧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