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級領導帶頭 力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地方聯播--貴州--地方--首頁

據習水縣人民政府網消息 為進一步推進《行政訴訟法》關於“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規定落到實處,提升我縣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4月23日至24日,在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習水縣3起行政訴訟案件中,習水縣政府副縣長李林波、袁曉寧、王偉先後代表縣政府出庭應訴,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起帶頭示範。

三起案件分別為陳某等11人訴習水縣人民政府行政糾紛一案;習水縣馳宇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訴習水縣人民政府行政糾紛一案;貴州省習水縣新城房開公司訴習水縣人民政府請求履行法定職責一案。庭審過程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就案件的事實理由、適用法律依據等問題展開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3名副縣長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分別發表了訴訟意見。

4月24日,在陳某等11人訴習水縣人民政府行政糾紛一案中,縣政府還專門組織全縣26個鄉鎮(街道)和13個部門分管執法工作的負責人旁聽了案件審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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