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修訂後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修訂後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是人民銀行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體現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改革方向,也為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實現行政許可“一網通辦”奠定了制度基礎。

修訂後的《實施辦法》完善並細化了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流程,彌補了行政許可在線辦理依據不足問題,有利於藉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實施辦法》還專門設置了主要適用於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相關許可證或者資格證書變更記載事項等的簡易程序,將這些許可事項的審批時限壓縮至受理後五日內,有利於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減輕申請人負擔。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授權進一步明確了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落到實處。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抓緊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優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不斷提升行政審批和金融監管水平。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編輯:梁景煥

校對:武鳳麗

審核:李 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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