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門"14年,換來的是妻子的冷漠與嫌棄,結局卻是人財兩空

前言: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絕大多數做上門女婿的男人,在女方家中的地位都是極其低下的。而且必須學會不在意別人的詆譭嘲笑和辱罵,才能更好的融入這個家庭。明知這是一場忍辱負重的婚姻,卻不敢錯過這一生的情緣,心雖悲傷與難過,也要去追尋這段心碎的幸福。

什麼是倒插門女婿

倒插門也稱為"入贅",舊時指結婚時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為女方家的"兒子",繼承女方門第,生的孩子隨女方姓氏。倒插門是一個普通而又略帶貶意的名詞。

通常情況是女方沒有兄弟,並且自己的家庭條件比女方家的條件差得多,這也就成了許多適婚年齡的年輕男子,脫單的有效途徑。現在上門女婿很多,非常常見,如今並不是要隨女方姓氏,所生子女也照常姓男方姓,只不過是在女方家定居。


生活不是用來妥協的,你退縮得越多,能讓你喘息的空間就越有限;日子不是用來將就的,你表現得越卑微,一些幸福的東西就會離你越遠。在有些事中,無須把自己擺得太低,屬於自己的,都要積極地爭取;在有些人前,不必一而再的容忍,不能讓別人踐踏你的底線。只有挺直了腰板,世界給你的回饋才會多點。

一天我的遠房表叔找到了我,他的眼珠已經渾濁不清了,臉上皺紋如一道道縱深的溝壑。他來向我傾訴他在表嬸家多年來不幸的遭遇與屈辱,講到傷心處時,混沌的眼珠裡流出了傷痛的淚水……

本文由我的表叔講述,我將用第一人稱描寫。

我只想做個好繼父,果斷的放棄了自己的親骨肉。

1957年我出生在隨北的一個小村莊,家裡有兄弟姐妹九個,我是老五。年輕時,家裡實在太貧困我沒有找到媳婦,直到48歲(2005年)。託媒人牽線,我才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小紅。經過一個多月的相處,我對小紅的印象很好。


三個月後我就"嫁"了過去,成了"倒插門"丈夫。小紅是個35歲的寡婦,當時兒子12歲,女兒9歲,家裡還欠外債八千多元。

我想小紅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太不容易了,沒有一個男人承擔家裡的重活,怎麼能生活得下去呢?於是我把自己的僅有財產,兩間平房和耕牛都賣了,把平常攢的錢也全部拿了出來,幫小紅還清了八千多元的欠款。

2006年3月份小紅懷孕了,我雖然特別高興,但想著家裡已經有兩個小孩了,並且我一心只想把他們撫養長大,即使當時小紅徵求過我的意見,我還是讓她打掉了。2007年2月份小紅再次懷孕時,我還是堅決地放棄了自己的孩子。

婚後,我是真心把小紅的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來撫養。他們讀書都是我出的錢,2011年繼子當兵,我又去託親戚幫忙。我做這麼多隻想他們接納我,把我當作父親。


繼子對我是粗暴相待

2013年繼子退伍回來,之後就出去打工了。2018年臘月,他回到家中,有一次,我幫我二哥家裡待客,準備喊小紅也過去吃飯,她說感冒了不舒服不去。繼子在旁邊責怪我沒有照顧好他的母親,我只好向他解釋。

他衝著我吼道:"你關心什麼了"?我和他就爭執起來了。誰知他一腳踢在我的小腿上,後來還是鄰居們過來調解才慢慢平息。繼子的脾氣比較暴躁,時常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就不堪入耳的辱罵我。

有一次我拿了幾十塊錢給年邁的母親看病,小紅和繼子知道後特別生氣,認為我不該給錢我的母親。罵罵咧咧了一晚上不說,還把我的被子扔出家門,第二天又要把我轟出家門。

2019年的夏天,我在鄰居家玩,繼子黑著臉喊我回家,說:"你怎麼又欺負我媽了"。我開始準備跟他解釋,他就用挙頭開始打我的肩膀,我用手臂死死地抵住他不讓他打,他又用腳踢我的腿。

小紅在中途不斷勸架,但也於事無補。因為打不過他,我企圖往門口跑去,想引起鄰居們的注意幫忙過來勸架。他又追出去抓我的手,撕扯中他竟把我左手的中指給咬斷了。我毫無招架之力弓著身,只好任由他打,他用挙頭使勁地捶我的頸部和頭部。


直到村幹部的出現,他才停止了暴行。隨後,他放了一句狠話:"老子非把你攆走不可"。我被他打暈在地十幾分鍾才醒來,發現手上鮮血直流。

我在想我這是造了什麼孽,當初他想買手機,我到處籌了3000塊錢給他,他在外打工的幾年,從沒拿過一分錢回來,我也沒有抱怨過什麼。我不乞求他能叫我一聲"爸",但是,作為一家人至少應該是和和睦睦的。為什麼做了那麼多,我還是捂不暖他的心?

小紅的兒子打我,她既沒有管我,也沒有讓她的兒子給我道歉。不僅如此,他在家還一手遮天。和小紅結婚後,我漸漸發現他。霸道、跋扈、蠻不講理。

回想起這14年來,我捨不得吃捨不得喝,也從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換來的卻是如噩夢般的生活。

一氣之下我選擇了離婚,但現在希望她能回心轉意。

在被繼子打的第五天,我主動向小紅提出了離婚。離婚後,家裡的四間房我們各住兩間,同時她還對我提出了三個條件:1、等她的兒子結婚後,我們再復婚。2、以後種田,讓我幫她耕田,犁田,她幫我栽秧。3、她說我們現在還住在一起。所以感情生活上還要互相照顧,我答應了她的三個條件。


後來小紅讓我把我住的兩間房賣給她,她說因為和我住在一起,她的兒子都找不到媳婦,覺得我太晦氣。聽後我便把那兩間房騰了出來,自己在旁邊租一間房住。

和小紅沒有住在一起後,總是有閒言碎語纏在她身邊,我真怕她變了心。多次找她苦口婆心地勸她和我復婚,但是她不願意。說當初是你拉著我去離婚的,現在想復婚那有哪麼容易。

我想復婚的願望越來越強烈,只好到村裡去找婦聯主任來調解,可每次調解後她就會變卦。第三次調解後,我實在無法忍受她的反覆無常,便和她大鬧了一場,誰知第二天她就消滅得無影無蹤。向鄰居們打聽說她去了廣州,但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

現在,我整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寢食難安,我難以面對村裡的人,他們都覺得我"苕"死了。到現在房沒有房、錢沒有錢、婚也離了,人也走了,什麼都沒有了。


我現在遺憾萬分,要是當初不離婚,就不至於落得現在什麼都沒有了,當初還是應該要個自己的孩子。

表叔的聲音開始哽咽起來,眼中汨光閃爍的說:"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自殺,而且給老母親的遺書都寫好了……"。

後記:

曾經婚姻的不對等,必定造成今日的不幸。聽完表叔在老淚縱橫中的講述,我不由地唏噓不已、感慨萬千。在他拿著一厚疊寫滿大大小小、歪歪扭扭的字跡的信紙上,極力控訴著前妻和繼子的"罪行"時候,我會因他多年來的不幸遭遇而報以深深的同情。

但當他希望和前妻復婚時,一種悲哀與嘆息便油然而生。多年的寬容與隱忍變成放肆與縱容,但是好心腸真的是一種罪過嗎?是什麼力量能支撐他,願意為這個家14年無怨無悔的付出?是對愛情的期盼,還是一個人太孤單寂寞?

家庭對於這個六十二歲的老漢來說,只是一種概念。當他走出痛苦的圍城後,依舊糾結、留戀、迷茫,或許不想放棄這十四年的堅持,或許很想握住曾經來之不易的"幸福婚姻"。但是,幸福就像手中的沙子,當你握得越緊,它會流失得越快。


但是,幸福的婚姻是靠男女雙方共同支撐與維持的,如果女方以及繼子無視他十四年的付出,不願意再與他相伴一生了。那麼他再去苦苦哀求也亳無意義了,只能倍增痛苦。所以一切都讓它順其自然,活在當下,何必用心良苦去追尋所謂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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