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大地震,閱文新合同之變!


網文大地震,閱文新合同之變!

小紅娘版稅300萬

一人之下版稅130萬。

連騰訊漫畫的頭部作品都是如此,可想而知中下層的境遇。

我甚至懷疑閱文搞免費根本不打算插廣告,就像騰訊動漫一樣,為愛發電。

影響最大的其實是頭部大ip作者。

我把你的作品改編成動漫,影視劇,遊戲,周邊,都是為了宣傳你的作品,讓更多的人去觀看的你小說。

花了好幾個億改編,宣傳,你那點稿費才多少錢,沒找你要錢就不錯了,你還想要錢?


1.以史為鑑

(1)遊戲:

當初遊戲被鵝廠搞得一團糟,現在國內遊戲鵝廠一家獨大

(2)漫畫:

當初漫畫被搞死,現在鵝廠基本拿著所有優秀漫畫的改編權,而漫畫行業元氣大傷,至今半死不活

(3)創作者的遭遇:

什麼叫改編權?一人之下那麼火,版稅才130萬,偷星九月天,一代人的夢,版稅50萬。

這是國內漫畫行業的頂尖收入(不是最高收入,但確實排名前幾)

為什麼才這麼點?其他錢進了誰的腰包裡?

合法的拿著改編權吸血奶自己,發家史髒臭不堪

(4)鵝廠一貫作風:

他們看哪個行業賺錢,就蠻橫的闖入,去吸乾那個行業的血,只留下滿目瘡痍,再難收拾

好好的、健康的行業就這麼被攪得一地雞毛,沒人顧及這個行業日後是否還能發展下去

(5)為何如此牴觸:

正經賺錢,給創作者活路,給市場活力,誰都歡迎,但他們是正經賺錢嗎?

我看分明是想一波撈完錢跑路!

把行業玩崩了怎麼辦?

不好意思,天下行業千千萬,榨完這家榨那家。

2.現狀如何

此次微信讀書事件,他們想收錢就收錢,不想收就不收。

朝令夕改,何其可笑?

當然,不管收不收,作者是沒拿到錢的。某些以為作者有廣告收入的看清楚:作者沒錢!

在作者拿到錢之前,別tm發視頻寫文章鼓吹免費對作者有多好有多棒了!

作者眼睜睜的看著讀者在微信讀書評論區催更,眼睜睜的看著正版訂閱越來越少,欲哭無淚。

而賣身合同更是把作者踐踏得比狗都不如!

網文要死在他們手裡了,他們來勢洶洶的蠶食市場,壟斷市場。

當有一天,我們愕然的發現身邊所有的東西——衣、食、住、行,甚至精神娛樂都為他們所掌控,那麼所有人都是案板上的魚肉!

不說遠的,就說現在,誰敢說自己可以不用tx的產品?

這不僅是網文作者的末日,也是所有人的末日

我已聽見喪鐘被敲響的聲音

3.將來……還有將來嗎?

(1)我們

也許有看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當初他們搞遊戲,我是這麼想的,

當初他們搞漫畫,我也是這麼想的。

……

他們拿哪一個行業開刀,行業外的人都是這麼想的。

因為作為玩家、讀者……我們是既得利益者。

說個笑話,合作伙伴搶了我的錢,拿出百分之一分給其他人,於是就有許多人(並非每個人)對這場光天化日之下的暴行視而不見,反而為施暴者歡呼。

但是,請想清楚,當他們把所有創作者捏在手裡,每個人的精神娛樂都離不開鵝廠,創作者被吃幹抹淨,宰無可宰,下一個要下手的又是誰?

讓我們動動聰明的小腦瓜,想一想:

將來,他們又會向誰發起衝鋒的號角?

(2)網站

當初qd作者版權被搶,其他網站並未趁機籠絡作者的心,而是不約而同,一齊出手搶版權

免費閱讀之後,收費網站能否生存?

他們又會怎麼做?

不免費還活得下去嗎?

想活下去要吸誰的血?

所以,別問了,趕緊跑路吧,當作者死路一條,勸人當作者更是天打雷劈!

作者……啊不,文奴就是這麼下賤啊!

PS:再增加一個發聲的大神作者。雖然他說可以轉載,但名字還是不貼了,怕影響到他。

最近太多人問了,起點新合同,是不是作者沒版權了,是不是要免費了作者沒收入了,雞大你要不要換站了,等等等等……

一條條解釋實在太累了,綜合起來做個科普模式吧。

但這東西起點審核多半過不了,所以發公眾號。

一:關於版權。

1、實際上老合同裡,作者就沒版權了……起點很早開始就是拿了作者的全版權,並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後五十年。在起點這麼搞之後,其他網站也陸續跟上,除了寥寥個別站之外,基本上全網都是如此。所以以前很多人問我,春秋的漫畫和有聲,我怎麼不和漫畫有聲團隊溝通這個溝通那個,不好意思,那不是我的書,是掌閱的書,我無權做任何溝通,我甚至一毛錢都沒收到。

起點也是這樣的,很早以前了。

從這個例子,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來,實際上作品本身不屬於作者,而是屬於網站,屬於一種類似於“委託創作”的關係——即,作品屬於我們網站,只是讓這個作者來完成。

也就是槍手。

在違約條款裡還有這種項目:如果作者寫的不符合要求,網站可以隨時終止協議並且請第三方續完,這條理論上說,網站是可以隨便找個理由踢了原作者並且頂著你的筆名找別人寫的。

作者對自己的作品沒有任何保障權,甚至你連想親自寫完它的資格都得靠網站恩賜,祈禱他不踢了你換人寫。

因為正常情況一般不會去行使這種條款,作者還是忍了,槍手就槍手吧,好歹在明面上,這是屬於我的書。

然而作者以為,這樣的合同已經不能更下限了的時候,這次起點的新合同,就輕鬆突破了這個下限。

新合同第11.1款:

明晃晃把雙方的關係定義為“聘請”,也就是說作者就是我們網站聘請來寫這本書的員工,但是,雖然是聘請,卻不存在僱傭關係,不提供法律要求的勞保社保等等各項待遇。

又是聘請,又不是僱傭關係,這叫啥?

這就叫:我是你爹。

也就是不少作者們怒斥的:現在連槍手都不如。

實際上呢,本質和以前沒什麼區別,只是以前多少還有點臉,沒公然這麼說,如今是公然把臉都撕了,赤裸裸的就是這麼告訴你,讓無數作者心態爆炸了。

蛤蟆在某乎說得好:比如委託創作、聘請作者這種小細節,並不能讓閱文拿到更多的利益,但卻會讓作者非常噁心。

因為創作者連最後一點尊嚴都失去了。

二:關於免費。

實際上新合同指的不是起點本站免費。

新合同5.4款:

這裡要解說兩點:

1,實際上不是起點免費,而是集團渠道,諸如QQ瀏覽器、微信讀書等等,同樣如之前所言,這些早就免費了,各種無限卡等等,作者從來就沒從這類地方收到過錢。也就是官方盜版。這次只不過是把這些赤裸裸地寫在條款上,並且告訴你“不應視為我們侵害你的利益,我們也是為了積極銷售”。

銷售你媽逼,幾年下來一分錢都沒收到也叫積極銷售?

只要腦漿還沒被殭屍吃掉,都看得出,這是免費白拿作者的書,去給他們的各種渠道引流的。拿你的內容去免費吸引讀者流量,卻一毛錢都不給你。

正常而言,這種行為有一個專業稱呼:做盜版。

盜版網站就是這樣的,拿你的書,給網站加人氣,收廣告費賺錢。

熟不熟悉?

閱文很牛逼,官方盜版,還要告訴你,不應視為侵害你的利益,畢竟是你爹。爹拿兒子一點東西用用,怎麼叫侵害呢?

2、免費未必是作者完全沒錢,這一點也確實該說明一下。比如讀者看廣告代替訂閱,這裡其實廣告商是掏錢的,只不過掏了多少,作者從來沒見過。

其他有一些免費站,作者是有收到這錢的,閱文畢竟是爹,不給而已。

這裡就會有人問了,以後閱文也給你錢了呢?

問題就在於,這種廣告費收入是非常不透明的,他說是多少就是多少,畢竟廣告商給網站多少,作者是不會知道的。

在其他免費站崛起的時候,作者們就表示過,這就是攪亂行業的老鼠屎,可惜的是,現在閱文自己在做,並且做得比那些免費站還噁心。

畢竟人家免費站還給作者分廣告費,閱文沒給過一毛廣告費。

你以為這就最噁心了?不,他們還可以更噁心。

看廣告,送贈幣。

廣告費不給作者,贈幣也不算錢,兩頭吃。

3、集團渠道免費,而起點本站不會免費,這就是用起點本站的付費讀者的錢養著作者,他們拿作品出去給別的渠道引流就可以不需要給錢了。這裡是不是隱含了一個很有趣的意思:不管我們外面渠道怎麼免費,反正還有願意在起點付費的那群S…呢,作者死不了。

反正還有願意花錢看書的S…,這就是閱文這套操作的潛意識思維。

不但傷害了作者,同時傷害了讀者,所以看得明白的讀者都勃然大怒,這次鬧騰的除了作者之外還有大量讀者,一是擔心以後看不到好作品,二也是因為感受到了這種赤裸裸的譏諷和羞辱。

老實說,這種行為,是傷害了整個行業的根。

以後作者想叫讀者正版支持,都不知道該用什麼臉來說這句話了。

三:訂閱與版權收入問題。

條款太多,隨便截取一條說個說明:

新合同第6.9條:

1,是扣除運營成本之後的“淨收益”,分成50%。其他訂閱項目也是如此。

可能有懂行的看出來了,成本這玩意……其實哈拉波特的淨收益都是負數呢,如果按照這個條款,JK羅琳將沒有一分錢收入。

退一步說,你運營成本是多少,財報給誰看?作者知道嗎?說是負數不就是負數了。

實際上,本來分成50%給網站,就包含了運營費用在,不然分你50%是為了什麼?養兒子?還是贍養爹?

畢竟是爹。

2,這還好,畢竟還有分成呢。如果自己用的,無需再支付任何費用。注意,起點現在不止是起點,而是騰訊大文娛,包括新麗傳媒和騰訊動漫都可以算是自己用。

那作者還有啥分成?您還是賣別人吧,扣了成本淨收益是負數我也認了。

四,我走不走。

以上只是給大家做科普,最近為什麼鬧騰這麼亂,不要分別問我也不需要霧裡看花自己瞎猜。

對我本人來說,目前暫無影響,因為用的還是老合同,合約期內不會強行換成新合同。新書才會面臨新合同的問題,但新書起碼還有幾個月呢,我也不知道這段時間內會有什麼變化,此時讓我說新書去哪,我也不知道。

但有句話要給大家打個底。

當年起點改全版權霸王合同的時候,很多人以為跑其他站就好了,事實證明,其他站並沒有趁著這種時機收攏人心,他們做了的操作是學習起點,把自己網站的合同也改了。

攤手。

真是很幽默的社會。

希望這次大家鬧得有效果,會倒逼起點新團隊改合同——哦對了,新合同其實是在新團隊接手閱文之前就出現了的,不是新團隊來之後的結果,所以很多作者認為鬧騰一下說不定有用。

我對此並不看好……但我不能讓其他作者們奮戰而自己冷眼旁觀,這篇科普文,也同樣是我在表達對新合同的噁心不滿,雖然BOSS們或許根本看不見。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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