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需要转变观念、夯实作风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总盘的日益增大,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多,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近些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套骗、贪污挪用等类型案件。纵观这些案件,有些属于参保群众违法犯案,有些属于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法犯案,有些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法犯案,有些令人匪夷所思,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但每件都令人痛心疾首,每件又都可防范避免。之所以这些地区会发生社会保险基金案件,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这些地区的部分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思想观念落后陈腐、工作作风漂浮不实。我这样讲绝不是信口开河,而是经认真思考并综合自己所见所闻得出的结论。下面我就自己所知晓的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进行阐释分析,并就具体对策予以大胆建议。


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具体体现:一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部分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二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在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有力诠释,是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但有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却思想观念落后陈腐,觉得当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和过去的一样,还是些“老把式”,开展起来依然是“轻松加愉快”,从而未对当前的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产生新的认识和引起足够重视;有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却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时作风漂浮不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雷声很大”,台下“毛毛雨”,甚至继续“干旱”,要么既懒于出文件、建制度,又懒于开展实际工作,要么文件出了一大堆,制度贴满了墙,而实际落实得少,甚至形同虚设,无动于衷。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依然我行我素地搞变通、打折扣。之所以会如此,原因是这些地方的有关负责人既对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现状和重要性缺乏清醒的认识,还想当然地认为现有机构和人员已能完全胜任基金监管工作。殊不知,在人手不足、队伍不强的情况下,社会保险基金外防内控工作根本就难以高效、高质量开展,稍有不慎便易滋生“内忧外患”。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引导,转变思想观念
时代在飞速前进,解放思想是必由之路,转变观念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着更复杂的形势、更艰巨的任务和更严格的要求,如果再继续用以前的老观念对待该项工作,老方法从事该项工作,不仅难以有所建树,还易“积劳成疾”,久而久之便要发生问题。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非常负责的忧心。因此,我建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多向那些基金监管工作很有成效的单位学习,多学习它们的经验做法,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切忌对别人的经验做法不以为然,继续盲目自信、闭门造车;要因势利导,让广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职工,都要对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形势有新的判断,任务有新的认知,要求有新的理解,真正转变思想观念,切忌固步自封。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摒弃过去的错误观念,高度重视基金监管工作,换位理解体谅基金监管工作人员的困难和无助,该增设机构的要及时增设,该配强人员的要立即配强。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或人员要纠正“无过便是功”的消极思想,振奋精神,昂扬斗志,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大胆作为,开创性作为!

(二)严格奖惩,夯实工作作风
工作作风漂浮不实不但会影响一个单位的工作成效,还易产生“蝴蝶效应”,极不利于一个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因此,我建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作风漂浮不实的危害性,要在工作作风建设上下决心、使狠劲,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要对那些有担当、踏实有为的人员毫不“吝啬”地给予奖励并重用,要对那些阳奉阴违、作风懒散、无作为、乱作为的人员毫不留情面地严厉批评惩处、降职使用甚至弃用。这样做势必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利于推动社会保险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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