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總工會出臺惠民暖企消費方案

本報訊(記者 得舟) 省總工會4月26日印發《青海省總工會在全省實施惠民暖企健康消費方案》(簡稱《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總工會、省級各產業工會、省總各直屬工會按《方案》要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包括六方面:

【政策舉措】為配合全省拉動消費需求、繁榮市場的宏觀經濟工作,各基層單位的工會將今年法定節日慰問費按標準限額2000元近期一次性支付給職工,引導職工積極消費。

【發放對象】 全省機關、事業、企業(含央企、省市縣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港澳臺及外資企業)單位的全體職工會員。

【發放形式】 按照全總節日慰問費支出形式規定,本次集中發放要求各單位採取消費券形式發放。

【發放標準】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2020年法定節日慰問費按照不超出2000元標準進行發放;前期已經發放部分慰問費的,本次集中發放按照標準限額2000元中未發放部分發放。

【發放時間節點】 5月1日前各單位將消費券一次性發放到位,職工會員應在7月31日前消費完畢。

【消費對象】 青海省內各地區綜合商場、超市、餐飲等行業實體店。

《方案》強調,各級工會在發放消費券、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消費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準以消費券的名目,變相用公款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送禮;不準藉機向職工會員推銷過期、變質、劣質的商品或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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