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召开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

井陉县召开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

2020年4月28日上午,井陉县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联通五楼召开,参会的领导有副县长胡玉兵同志,司法局局长袁保利同志,各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司法局相关科室人员,共计40余人,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刘富圆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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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局长袁保利同志对行政调解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是硬件要求:成立专门的行政调解工作室,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名称和标识、有独立办公用房、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流程。名称和标识要规范统一,各类办公设施完备,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上墙公示。二是软件要求: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专人负责,专司其责,尽量将行政调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应诉案件的发生,维护本部门乃至全县大局的稳定。三是档案要求:精心谋划,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组建行政调解专家库。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季报吿制度,档案记载要翔实,台账建立要规范,底数数字要清晰,调解了多少件?成功率是多少?引起复议应诉案件分别是多少等等。

井陉县召开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


胡玉兵县长强调,这次会议,既是全县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也是工作推进会。行政调解工作由来已久,近年来从上到下都在重申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这也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县的要求。

首先,要认识到加强和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是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井陉的需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经验的重要抓手,是及时化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减少社会对抗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加强和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行政调解具有行政资源多、调解范围广的优势,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加强和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需要。用协商、调解的办法,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兼顾,确保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是各行政机关的职责,是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机关作风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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