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內“車輛異地交易免委託查驗”便民措施來了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眾滿意度、節約辦事成本。按照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關於推行“車輛異地交易免委託查驗”便民措施的通知》要求,4月20日起,我市正式施行區內“車輛異地交易免委託查驗”。

即日起,凡在內蒙古自治區註冊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辦理轉移登記時,申請人可直接向轉入地車管所提出申請,轉入地車管所將直接受理並完成機動車查驗,無需再到轉出地車管所辦理異地查驗委託書。

舉例說明,便民措施實施前,有一臺註冊地為包頭的車輛,在呼市進行了交易。如車輛不方便回包頭,需要在呼市進行異地委託查驗時,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先到包頭市車管所辦理異地委託查驗函,再到呼市車管所辦理異地委託查驗。

便民措施實施後,機動車所有人無需再到包頭車管所辦理異地委託查驗函,可直接到呼市的車輛管理部門提出異地委託查驗申請。呼市車管所在完成機動車查驗後,將委託查驗表以及郵遞的方式送達至包頭車管所。由包頭車管所通知現機動車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材料並辦理轉出提檔業務。

此舉,將進一步減少群眾往返奔波次數,極大的節約了群眾辦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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