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貢貨車司機酒駕摩托車丟飯碗 A2駕照被扣爆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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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禮秋封面新聞記者陳章採

4月21日,四川省自貢大安交警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處一名駕駛人因“酒駕(12分)+準駕不符(12分)+未懸掛機動車號牌(12分)+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2分)”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2650元並記38分和行政拘留的處罰。本來以開貨車為生的司機林某,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面臨重新尋找工作的囧地。

當日13時許,林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大安區大山鋪向大梨樹方向行駛,行駛至萬家橋路段時,因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被自貢大安交警擋獲。

執勤民警要求林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時,林某堅稱自己沒有。從交談過程中執勤民警聞到林某身上有一股酒味,根據日常工作經驗判斷,林某很有可能涉嫌“酒駕”。民警隨即對林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查:林某檢測結果為22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查明,林某本人有機動車駕駛證(A2),涉嫌準駕不符。加之林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且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最終,林某為自己的上述多項違法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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