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鴿投資涉4億元商業承兌匯票案 兩名董事同時辭職

4月17日晚間,經營面臨困局的銀鴿投資(600069)連發多份“利空”公告:公司部分銀行賬戶部分銀行賬戶及資產被凍結;以及公司作為被告涉及一樁4億元的訴訟案件。

具體來看,本次公司銀行賬戶及資產被凍結的原因各不相同:例如,公司控股股東“銀鴿集團”與北京宇軒天欣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產生債務糾紛,債權人採取訴訟、財產保全等措施,導致公司某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金額368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82%;同時,公司所持中原銀行股權亦受凍結,該筆資產賬面價值約為4412.66萬元。

銀鴿投資表示,目前對於此項債務糾紛公司控股股東銀鴿集團及公司認為存在不實,並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後續等待公安機關查證此案。

再如,公司供應商因合同糾紛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導致公司多個銀行賬戶被凍結資金合計3752.44萬元。此外,還有壽光市眾源化工有限公司與公司借貸糾紛,導致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140萬元。

銀鴿投資認為,上述凍結對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活動暫不造成重大影響。該銀行賬戶凍結暫未對公司經營活動構成重大影響。公司將盡快與相關方協商,妥善解決上述賬戶被凍結事宜。

禍不單行,同日還披露一則作為被告涉及訴訟的公告,原告方為北京通冠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按照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票面記載金額向原告支付4億元。

事情原由還得從2017年8月10日說起,彼時原告與河南融納電子商務簽署了《借款合同》。原告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向案外人河南融納電子商務交付款項3.71億元,河南融納電子商務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其持有的、出票人為河南銀鴿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票面金額為4億元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原告,作為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還款來源之一。

因案外人河南融納電子商務未能按照約定還款;近日,原告向被告銀鴿投資提示付款。原告認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案涉票據到期後、原告提示付款的情形下,被告銀鴿投資應當按照票面金額依法足額付款。

對此,銀鴿投資表示,由於本案尚未開庭審理,本次訴訟事項預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無法確定,最終實際影響需以公司訴訟及後續法院判決或執行結果為準。

同日,銀鴿投資還披露了一則人事變動,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馮衝、董事兼副總經理欒天均遞交了辭職報告。辭職後馮衝、欒天將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

據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瞭解,銀鴿投資當前還面臨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境況。4月1日披露的第二次相關提示性公告顯示,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預計公司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仍將為負值,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後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此前披露的業績預虧公告顯示,公司預計2019年度業績虧損6.3億元到6.8億元,上年同期虧損8868萬元。預虧原因有兩點:由於包裝紙行業景氣下降,包裝紙產品減量壓價,固定成本分攤增加、收入大幅減少等原因使得包裝紙產品收入、利潤大幅下降。同時,受經營狀況影響,公司部分固定資產經減值測試,出現一定程度減值跡象,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約1.4億元。

此外,非經營性損益也對公司業績產生影響,報告期內公司投資營口乾銀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產生減值損失12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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