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就环评编制质量问题公开通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近期,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对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提报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居油田新增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中发现该“报告书”编制质量较差,3位专家对“报告书”的评分分别为56分、57分、58分,平均分数为57分。该报告书编制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告书”主要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无代表性。“报告书”引用2016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不能代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二是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或者错误。项目所在区域涉及基本农田,“报告书”缺少基本农田现状调查、基本农田保护方案等内容,缺少区域土地利用图。

三是“报告书”对地下水和生态敏感程度识别依据不充分。

四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遗漏,评价内容缺失。“报告书”未给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缺少挥发性有机物评价内容。

问题处理意见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作为建设单位,未能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对该报告书出现的问题负有主体责任。鉴于未造成实质性后果,决定对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二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对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编制人员牛路明均给予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处理,并将此决定及有关情况上传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记入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

三是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应立即对“报告书”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将整改情况于通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审批该项目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同时报送市局备案。

相关工作要求

各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应引以为戒,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水平;各评估机构应严把环评质量关;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严格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不予受理和批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由我局对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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