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科學,這個詞,是一個最為大眾熟知,又被誤解最深的詞語之一。在普遍大眾心裡,“科學”就代表正確,代表真理,代表好的東西。凡事如果是“科學的”則是好的,褒義的。凡事若是“不科學的”,就代表是假的,貶義的。科學這個詞,被濫用的太過。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其實啊:

科學,不代表正確,否則法官都請科學家來當就好了。

科學,不代表真理,否則各個宗教派系請科學家講道就好了。

科學,不代表好的事物,慘絕人寰的生化武器都是出自科學之手。

到底什麼是科學呢?

科學其實很年輕,它起源於古希臘的自然哲學,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約中國明代)產生,後傳遍世界。科學一詞的定義有許多,《辭海》以及《不列顛百科全書》對其有著不同的描述。我個人是比較認可維基百科對“科學”詞條的定義:“科學,是通過經驗實證的方法,對現象進行歸因的學科。”

其實對於如何定義科學,並不是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判斷科學理論的標準。好比研究封建社會,秦始皇生父是誰其實無關痛癢,研究封建社會的各種歷史要素才是重中之重。

判斷科學理論,有哪些標準呢?

1、邏輯自洽性,不能自相矛盾。

2、簡潔性,科學結論簡潔明瞭,遵循奧卡姆剃刀原理,沒有多餘的無關的概念。

拿萬有引力定律舉例,其原文是這樣表述的:“任意兩個質點由通過連心線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該吸引力的大小與它們的質量乘積成正比,與它們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與兩物體的化學本質或物理狀態以及中介物質無關。”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如果將其修改成:“兩個質點背後存在著力量之神,它會發魔力把兩個質點向一起推,表現為兩個質點好像在互相吸引,這個力量的大小與它們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與它們之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力量之神不可見,且沒有質量。”這個修改版雖說可以和原版一樣應用而沒什麼影響。但不能稱之為科學結論。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3、適用範圍明確,截止目前為止,沒有科學理論是世間萬物無所不包的。例如萬有引力定律的範圍是在有質量的物質之間的引力上,而不能應用到電磁力上來。

4、實踐性,不能與任何適用範圍內的已知事實產生矛盾,並可以做出預測,該預測可以被檢驗,並且還得有已經被證實的預測。例如廣義相對論,它包容已知的牛頓定律,未與已知事實產生矛盾,能解釋牛頓力學不能解釋的水星近日點反常進動現象。並且預測光線經過太陽時的偏折角度,該預測上世紀被證實。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但是你說做法事跳大神兒的神棍們,也可以解釋日食月食,天狗食月嘛!但是你讓他預測下一次日食什麼時候發生。你覺得神棍的預測會不會準呢?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5、普世性,無國界。科學理論不會有文化、種族、信仰的界限。例如哈勃定律,不會有歐美哈勃定律與中國哈勃定律之分。阿基米德浮力原理也不會因為使用人種的不同而產生差異,更不會被歸入“古希臘文化遺產”。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一個理論可以稱之為科學理論,就得滿足以上要求。通過科學理論得出的結論和觀點,人們稱之為科學結論。平時人們常說的“XX事情科學嗎?”,其實就是在說這件事是否是科學結論。

每個科學理論,一旦誕生,往往化身為人類的一件神兵利器。在其適用範圍內,無往而不利。也正因為科學理論的可靠性。使得“科學”這個詞慢慢給人以“正確”的印象。使人們以為科學就是被發現的真理。但事實不是這樣的,科學不代表真理,我們應該這樣理解它:科學理論,只是在其適用範圍內與事實符合的很好。

但即使是科學這有限的可靠性,也使人類在其誕生的這三百年間,在許多多方面脫胎換骨,煥然一新。

科學理論雖然可靠性好,但也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用它討論的,再貴的法拉利也不能當船使。由於科學理論對實踐性的要求。它所能討論的事情,也是有限於這麼幾個條件:

1、需要概念明確。就是說對討論的內容有清晰的定義。例如:“邪不勝正!”,就不是科學可以討論的範疇。其中對於“邪”、“勝”、“正”都沒有明確的定義。什麼是邪?什麼是正?你說我邪我還說你邪呢!什麼叫勝?是大於?是消滅?是吞併?還是壓制?概念模糊,無法討論。

而例如“鑽石可以燃燒嗎?”,就屬於科學可以討論的範疇了,其中“鑽石”,“燃燒”都有明確的定義。

2、需要標準客觀可量化。例如有人認為:“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這個說法就不是科學可以討論的。“母愛”雖然概念明確,是一種母子之間獨有的情感。但是無法客觀量化,每個人心裡標尺不一,也就無法對比。你說母愛最偉大,我卻認為父愛最偉大!這樣的爭吵可以持續到人類滅絕。但是如果說“姚明是中國籃球隊裡最高的。”這個說法,就屬於科學可以討論的範疇了。身高,是可以客觀量化的,任何人只要有統一的尺子,立刻可以得出結論。

3、需要可證偽性。也就是說,面對一個討論的內容,對於其判定,可以找到能驗證它不成立的方法。不能只能證明,不能證偽。例如:“世界上有神,能力無邊,但是他躲避不見人”,這個說法就不是科學可以討論的,它沒有可證偽性。神,比人強大的多,他要躲你,如同你躲一隻螻蟻。你想探測到他,那麼除非他親自出現,否則門兒都沒有。人是無法證實神不存在的。

再比如“太陽從東方升起”,這句話就可以拿到科學領域討論。因為有方法可以驗證,理論上只要找到一次太陽不是從東方升起的,就可以證明這句話是錯的,即使現實中沒找到也沒關係。但是“太陽可以從所有方向升起”這句話,就不具備可證偽性了,太陽從哪裡出來我都對,太陽從你們家廚房出來也對。理論上沒有方法找到證明它不正確的方法。

這些都是科學圈的欄杆,把科學可討論的區域圈的小小的。如果世間所有的事物像這頁紙這麼大,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那麼科學圈能討論的領域只有如下一點點。圈外都是非科學領域,如文學、文化、宗教等等。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科學有強大的自糾錯性。因為科學理論尊重經驗實證,所以一旦出現現實觀測與科學理論不符的情況,那麼尊重現實觀測,科學理論必須做出讓步。要麼修改,要麼推翻。

就像咱們之前說的,科學的可靠特性,容易給人以“科學即正確”的形象。所以一些非科學領域的一些人和事兒啊,為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往往在自己頭上貼上科學的術語、標籤,以取得人們的信任。例如:

遠距離操作物體的氣功,聲稱是練出了某種力場,用以操縱物體。實為騙術;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香門術士中,說已故之人,肉體雖滅,但會留下某種“場”,被故人託夢或者生病就是因為這種場的作用,實為偽科學,騙術;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一些產品如“鬼魂探測器”,聲稱可以根據科學理論檢測到鬼的存在,偽科學,實為忽悠。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等等諸如此類,還有很多,科學這個詞,被濫用的不成樣子。

再來看看科學從業者,科學行業的從業者,我們稱之為科學家。他們是一群是奇怪的生物,懷疑狂,偏執狂。他們無時無刻不在質疑這個,檢驗那個,耗盡青春也樂此不疲。即使是公認的科學理論,他們也會經常拿來擺弄,看看適用極限在哪裡。在他們眼裡,沒有所謂“真理”,只有原理。實驗數據比什麼都重要。如有可能,他們極其樂意推翻現有理論,並且以此為榮。他們常會小肚雞腸,互相為爭名分,變的仇深似海,老死不相往來。也可能會因觀點不一,變身槓精,爭的面紅耳赤,毫無風度。他們還十分謹慎,從不宣揚沒有理論支持的臆想。任何沒有證據的觀點,他們都不接受。即使有證據的觀點,他們也會疑神疑鬼,拿著證據,翻過來調過去地反覆推敲,確認沒問題後,才小心翼翼地接受。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科學家就是這麼一群人!

這群人...他們好像太刻薄,太吹毛求疵了吧?

科學家群體,代表著人類對客觀世界最原始的純真和好奇,為何不能大開腦洞,奇思妙想,行動上豪邁一點,大踏步前進?今年水稻畝產600斤,明年就能畝產十萬斤,後年就能在太陽上種西瓜!

這事兒啊,在文學上可以,你可以寫科幻小說。可以寫詩,疑是銀河落九天!但是在科研上,行不通。思考階段腦洞大開、奇思妙想沒有問題,探索階段也可以提出假說,但要得出科學結論,就必須得有邏輯和現實上有無可辯駁的證據才行。因為科學是人類行走在客觀世界上的眼睛,為給出負責任的觀察,只能如此,別無他法。認識世界的眼睛如果出現了幻覺,吃虧的只能是人類自己。人血饅頭藥引子治病,本質上是人騙人。

“科學”這個詞,被濫用得太過了!

科學,是人類近現代才擁有的寶物,在科學適用的領域中,科學理論和其研究方法有著獨一無二的指導意義。例如你想登陸火星,或想觀測遙遠的宇宙,或想研發新款iphone,除了科學群體,你還能求助於誰呢?陰陽五行師嗎?

但我們還是要知道,科學雖好,它是有侷限性的,而且是巨大的侷限性。超出了它的能力範圍,科學會瞬間變得傻呆萌。問啥啥不知道。

你問它:廣義相對論中,為什麼質量會使時空彎曲啊?它會說不知道。

你問它:量子力學中,粒子自旋為什麼只有整數和半整數啊?它會說不知道。

你問它:宇宙空間為什麼會膨脹啊?誰推動的?他會說不知道。

臺灣大學物理系陳義裕教授,曾在“探索基礎科學講座”的演講中風趣地形容 “不知道”這個詞:“這是我們科學家的秘密,通常我們都是不知道的。但是‘不知道’這三個字我們通常是不會對外界說的。”

這樣的“不知道”有許許多多。科學不是萬能的,而且永遠無法變得萬能。科學領域中有許多未解之謎無法解答,有許多界限無法跨越。它自知渺小,所以謹慎前行。步伐雖小,但每走一步,都是人類認知領域永遠的開疆拓土。

科學,有它的界限,科學領域以外的事物,不適合用科學去闡述,否則就是對科學的濫用。當然非科學領域的事,也不適合硬說自己是科學,不是科學領域的事情而謊稱自己是科學,這就是偽科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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