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強制執行有力度善意執行顯溫情

自疫情發生以來,宣州法院在注重執行力度的同時,秉持善意執行的理念為執行工作注入司法溫度,因勢利導、剛柔並濟地化解糾紛,不僅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兼顧被執行人的最低生存保障,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傾情調解化糾紛解癌症患者燃眉之急

此案系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被執行人李某拖欠陳某28萬餘元工程款遲遲不願支付,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後仍未給付,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因申請人不幸罹患癌症需要鉅額治療費用,執行幹警遂多次通過電話聯繫遠在重慶的李某曉之以法理,希望其能體諒申請人的難處儘快履行法律義務。後在瞭解到李某確因疫情導致其所經營酒店關閉資金週轉困難的情況後,執行幹警通過耐心細緻的協調,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即被執行人李某於4月3日先給付陳某7萬元以解其治病之急,剩餘21萬餘元李某將於5月10日前分期履行完畢。

悉心斡旋促和解為企業獲取喘息機會

宣城某糧油公司向宣城某銀行借款48萬元,並以被執行人林某名下的一處房產作為抵押。後因糧油公司並未按時還本付息,銀行將其訴至法院,然其仍以資金週轉困難為由拒絕還款,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因處於疫情期間,糧油公司暫時停工停產,資金週轉非常困難,且用於抵押的房產為被執行人唯一住房,執行幹警遂積極前往銀行進行溝通協商,希望銀行同意暫不查封林某房產及分期還款建議,特殊時期給予企業一個喘息的機會。最終在執行幹警悉心的斡旋下,銀行同意待企業復工復產資金回籠後,即從5月份起每月月底償還其1萬元至債務償清止,案件得以執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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