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桐柏法院:強制執行 民工拿回執行款

南陽桐柏法院:強制執行  民工拿回執行款

“真是感謝你們,錢拿到手了,我這心裡也踏實了。”4月15日,桐柏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陳健將執行款送到臥病在床的楊某手中時,楊某激動地說。

家住固縣鎮的楊某受僱於無施工資質的包工頭郭某,在郭某承攬的某電力建設公司施工項目中從事基建工作。2018年12月27日中午,楊某與郭某施工完畢,乘手扶拖拉機回駐地吃飯途中,因道路溼滑發生交通事故,致楊某左側脛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左側內外踝骨骨折。經多次協商無果後,楊某將電力建設公司、僱主郭某訴至法院。

去年7月10日,經法院判決,酌定電力建設公司承擔25%責任,僱主郭某承擔55%責任,楊某自己承擔20%責任。判決生效後,電力建設公司支付了賠償款,但郭某需承擔的6萬餘元賠償款遲遲不予履行。無奈之下,楊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郭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陳健通過查控發現,郭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且郭某拒接電話,千方百計躲避執行。為使申請人能早一天拿到賠償款,陳健通過大量耐心細緻的工作,瞭解到郭某在電力建設公司還承攬有其他工程,於是積極與電力建設公司溝通協調,釋法明理,最終依法扣劃了6萬餘元工程款。考慮到楊某行動不便,陳健便主動上門將執行款送至楊某手中,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來源:南陽報業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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