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戰“疫”,茂名政法在行動】第109期


4月15日,高州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通過“雲上法庭”開庭審理一起口罩詐騙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鍾某進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該案從立案到宣判不到24小時,實現當日立案即審即判。高州市廣大群眾通過34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遠程觀看庭審直播。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高州檢察院指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被告人鍾某進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的口罩出售信息。2020年3月5日,被害人馮某有向被告人鍾某進購買口罩,並支付了人民幣8500元,後被告人鍾某進未能如期向被害人馮某有交付口罩,經被害人馮某有催促後仍拒不返還上述款項。2020年3月8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當日將被告人鍾某進抓獲歸案。2020年3月19日,被告人鍾某進通過其家屬退還8500元給被害人馮某有,並取得被害人馮某有的諒解。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高州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鍾某進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人民幣85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以刑罰。鑑於被告人鍾某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並通過其家屬退還8500元給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高州法院遂根據被告人鍾某進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高州法院建立健全涉疫情案件聯動處置工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對涉疫情案件開通綠色通道,積極運用“雲上法庭”做到快立快審快判。從立案到宣判,這起案件用時不到24小時,該案的快速辦理及時打擊利用疫情進行違法獲利的刑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好心平安茂名編輯部

編輯:陳天豪

初審:梁棚

複審:賴松萬

終審:史鵬志

來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當日立案當日判!高州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