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出臺考評實施細則全面落實禁毒工作責任“成績單”將與領導幹部政績考評掛鉤

制定出臺考評實施細則全面落實禁毒工作責任“成績單”將與領導幹部政績考評掛鉤


日前,柳州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印發《柳州市禁毒工作責任考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在12個縣區(開發區)及下轄鄉鎮(街道)中,實行公安機關與同級黨政領導機關同責。對禁毒工作重視不夠、履職不力導致毒情嚴重的單位和個人,將被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規問責。

《細則》對責任考評實行評分制,分別對縣區黨委和政府、開發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縣區(開發區)公安部門,鄉鎮(街道)和市屬中、高職院校及高中學校、技工學校禁毒工作責任進行考核評分。

《細則》指出,各級黨政領導機關主要領導、公安局主要領導是禁毒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黨政機關分管禁毒工作的領導、公安局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是直接責任人。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負責人是本單位、本系統履行禁毒職責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本單位、本系統履行禁毒職責的直接責任人。

《細則》明確對被考評單位予以掛牌整治,或報請自治區重點整治、通報警示、重點關注的有關情形。並要求市禁毒委員會對出現上述情形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約談相關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等。每年12 月為評定時間,評定結果作為評定各地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如掛牌整治期間,毒品問題嚴重地區禁毒工作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原則上不得評先受獎、提拔和交流重用。未按時完成整治目標任務的禁毒工作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還將被追責。

據悉,今年是我市創建全國禁毒示範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的關鍵之年。我市把禁毒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深入推動禁毒人民戰爭,大力整治毒品突出問題。《細則》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毒品治理體系,為推進全市禁毒工作深入開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記者陸曉藝、通訊員桂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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