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被騙147萬!3名學金融的大學生“助紂為虐”

律所被騙147萬!3名學金融的大學生“助紂為虐”

社交媒體的迅猛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但必須警惕的是:網絡信息犯罪也由此猖獗起來。前不久,有不法人員冒充公司負責人的QQ號、甚至冒充他人微信號,讓公司財務轉走147萬元,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而主犯遙控指揮、“馬仔”實施犯罪,以達到裝傻充愣逃避打擊的目的。但這次,“馬仔”也被抓住了!

律所被騙147萬!3名學金融的大學生“助紂為虐”

去年2019年11月,滬上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女財會人員慌慌張張向警方報案稱:她遭遇了網絡詐騙:她在接到一個電話,電話中對方謊稱系自己的老闆,讓她加一個QQ號,並指令其將2筆鉅款分別匯款至2個帳號,總計147萬元,直到下午,女財會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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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147萬元轉入了位於廣東的一名20歲的賴某銀行卡內,而賴某在廣東一所金融學院內被抓獲;賴某交代其是受同學陳某某指使後辦理的銀行卡、隨後從陳某某手中獲取報酬,賴某等3人均受陳某某指使後辦理了9套銀行卡。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林檢察官介紹說:“2019年11月底的時候,被害單位的會計收到了被害單位負責人QQ發的信息,大致內容就是要向另外2家單位匯款,因為平時他們的溝通方式都是類似的,他們就沒有更進一步的核實,就通過負責人在QQ上提供的帳號以及對方的賬戶,當天下午向對方賬戶匯去了一筆89萬元、另外一筆58萬總計147萬2筆款項。在當天下午3點多的時候發現不對勁,與被害單位的負責人核實,發現負責人的QQ實際上被盜取了。這147萬元的款項也是被犯罪集團給詐騙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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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款項被騙走後,先是匯入了2家公司的賬戶,之後當天下午立即被轉入了戶名為賴某某的賬戶,後來又通過賴某某賬戶轉入數十個賬戶,最後這筆錢就蒸發了。本案的情況就是: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在受到別人指使之下,從自己的同學賴某某等三人手中,獲取了他們分別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U盾、電話卡,我們俗稱‘多卡合一’,然後提供給我們之前提到的犯罪集團,然後可以從我們之前提到的被詐騙147萬元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提供的這些銀行卡,就為他們的資金結算提供了相應的幫助。所以本案的罪名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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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後,陳某某交代,他從上家獲得了報酬,為了遮人耳目,他還將轉賬紀錄給刪除了。面對訊問,他避重就輕、反覆辯稱自己不清楚銀行卡的用途,但從其各種跡象來看,陳某某很清楚對方會用之於違法犯罪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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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當時邱某跟我說這個銀行卡用於淘寶刷單,然後我把這個用途告訴了我的同學。”

林檢察官介紹說:“這個陳某某其實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他去拉攏的也是他同學和同學的朋友,他之所以願意做這樣的事情,是因為上游的犯罪集團向他許諾:這樣的一套‘多卡合一’銀行卡、U盾牌、電話卡,一套提供給上家轉賣給犯罪集團的話,可以有1000元的利潤。他本人辦了3套,他拉攏的3個人每人各辦3套,總共12套‘多卡合一’,他從上游獲利共計是11000元,他做這個事情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圖財。”

檢察機關介紹:兩高在司法解釋中,對於"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有了新的司法解釋,陳某某提供銀行卡給上游犯罪的"助紂為虐"的行為,有了明確的司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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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2019年11月,兩高對287條之1、之2又頒佈了一個新的解釋:把刑九罪名所規制的犯罪的範圍進行了明細的詳細解釋,根據本案的情況來說,其實就是根據我們新解釋的第11、12條,第11條、12條分別對犯罪的明知程度、情節嚴重程度進行了明確判斷,第一,犯罪嫌疑人陳某將這個卡提供給上游犯罪、是明知上游犯罪嫌疑人是有犯罪用途的;而且其違法所得、幫助犯罪嫌疑人結算金額已經達到了起刑點,所以,本案按照第287條之2來定罪量刑,定的是

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

檢察機關介紹:該罪名可被建議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類似的司法實踐中,不少犯罪嫌疑人通過僱傭外圍人員、下層人員的方式實施詐騙,使得贓款追繳、罪犯抓捕難度較大,而這一案例體現了司法機關為了全方位、多維度地打擊網絡犯罪。

“這樣的詐騙行為很多這樣的詐騙集團、服務器都是在境外的,打擊難度相當大,對於很多被害人被騙的財產來說,是沒有辦法被及時追回的,有了這個司法解釋、287條之1、之2兩個罪名有了詳細解釋之後,國家司法機關對於這些幫助詐騙實施網絡犯罪、比如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等,對其邊緣犯罪都一一進行打擊,就是說把犯罪嫌疑人的觸手都斬斷了。對其核心犯罪是一個更加細緻、更加沉重的打擊,對於我們打擊上游犯罪有了更好的作用。”

“也許很多人有這樣的放縱心理,類似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我訊問他的時候,他心裡知道這些卡肯定是非法用途,但他就是抱著僥倖心理:我僅僅是賺些小錢,我並沒有參與到犯罪詐騙中去,我要提醒廣大的觀眾,現在有了這樣的法條之後,有了這樣的法律規定,只要我們的行為提供了幫助、支持或者提供了相應的幫助,都有可能觸犯刑法、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一定要提醒:便宜不可貪、壞事不能做。”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宣克炅 特約記者:邱添 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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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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