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曝光!斑馬線上撞傷行人,日照一司機被判定全責

“禮讓斑馬線”不僅是一種文明行為,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的一項責任和義務。不過,仍有不少駕駛人對怎麼“禮讓”不是很清楚,因未提前減速避讓行人而導致斑馬線上的悲劇故事屢屢發生……

監控曝光!斑馬線上撞傷行人,日照一司機被判定全責

事故時間

2020年3月5日18時20分

事故地點

日照市嵐山區

鳳凰山路與嵐山路交會處

監控曝光!斑馬線上撞傷行人,日照一司機被判定全責

事故經過

路口監控視頻顯示,3月5日18時20分,在嵐山區鳳凰山路與嵐山路路口,孫某駕駛魯LDK***小型汽車,行經路口斑馬線時,因未禮讓行人,造成步行的趙某受傷。

事故責任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判定小型汽車駕駛人孫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教訓

通過路口監控視頻,我們可以發現,孫某駕駛小型汽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斑馬線左轉彎時,與由東向西通過斑馬線的行人趙某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大家積極參與、共同維護安全是離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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