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今年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法治氛圍。4月15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在天逸華府小區開展了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主題的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普法宣傳】南譙法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幹警們緊緊圍繞活動主題,設立法治宣傳臺、發放《國家安全法》、《以案釋法》等法治宣傳資料,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具體的法治案例故事向群眾講解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等。針對社區居民遇到的各類生活法律困惑法院幹警也進行了耐心、專業的解答,面對面、零距離,幹警們講得仔細,群眾們聽得認真,濃厚的宣傳氛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普法宣傳正當時,法治春風暖人心。此次活動中,共計發放宣傳資料200餘份,進一步增強了廣大群眾的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大力弘揚了“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良好社會風尚。今後,南譙區法院將不斷拓寬普法宣傳載體,堅持開展好各類法治宣傳活動,為法治滁州貢獻一份力量。

國家安全應知應會知識

什麼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並首次系統提出“11種安全”,即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在中國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統一管理國家安全工作。

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範和制止!

國家安全法對軍事安全做了哪些規定?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建設與保衛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需要相適應的武裝力量;實施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防備和抵禦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開展國際軍事安全合作,實施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軍事行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發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國家安全法的六大亮點

確立了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思想;突出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首次界定國家安全;確立了國家安全領導體制;首次提出網絡空間主權這一概念;首次規定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是什麼?

(1)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首次明確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方針政策。

(2)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定了一系列不同於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

(3)有利於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活動。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集中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便於在短時間內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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