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3人被隔離的郭某某獲刑一年半 最高法發佈典型案例

境外回國隱瞞出境史且不執行隔離規定,致43人被隔離。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佈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聚焦疫情期間因故意隱瞞出入境或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又拒不執行隔離規定,造成疫情擴散重大風險的刑事案件。

致43人被隔離的郭某某獲刑一年半 最高法發佈典型案例

除郭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最高法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還有:“常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武漢來京人員不執行居家隔離規定出入公共場所,致28人被隔離”,常某獲刑八個月;“吳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從湖北返粵後繼續經營餐飲店,致173人被隔離”,吳某某獲刑十個月;“苟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隱瞞武漢旅居史,共計900餘人被隔離”,苟某獲刑一年;“馮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就診時隱瞞武漢旅居史,致1人感染、8名醫護人員被隔離”,馮某某獲刑八個月;“章某某、季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故意隱瞞密切接觸史,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章某某、季某某分別獲刑九個月、八個月;“王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確診患者不如實告知活動軌跡,致38人未被及時隔離”,王某某獲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吳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村衛生室負責人違規收治發熱病人,致457人被隔離”,吳某某獲刑一年。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認為,這些人僅為自己的一點便利,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國家疫情防控規定於不顧,隱瞞實情,不僅害人害己,而且對疫情蔓延和反彈帶來重大風險,容易使全國人民特別是廣大醫護工作者付出巨大犧牲,用汗水甚至生命換來的前期疫情防控成果付之東流。構成犯罪的,必須受到刑罰制裁。

截至4月13日,全國各地法院一審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審結1196件1406人。(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