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高"玩具被盜版 上海檢察三分院起訴侵犯著作權案

由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起訴涉案金額高達3.3億元的李某等9人侵犯“樂高”玩具著作權案,日前收到樂高公司相關負責人的感謝,高度評價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努力,提振了企業的投資信心。

  國際知名玩具企業丹麥L.E.G.O公司(樂高公司),是“樂高”玩具著作權人。2015年至2019年4月間,被告人李某僱用杜某等8人,在未經樂高公司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拆分樂高公司拼裝玩具並電腦建模、複製圖紙、委託他人開制模具等方式,在廣東省汕頭市某玩具廠生產、複製“GreatWallofChina”拼裝玩具等47個系列663款拼裝積木玩具產品,並冠以“樂拼”品牌通過淘寶、京東等各大電商平臺及線下玩具批發市場、小商品市場進行銷售,銷售區域已基本覆蓋全國。

  在案件辦理中,該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與公安、知識產權研究機構開展專題會商,並隨警作戰參與現場抓捕。2019年4月23日,李某在其租賃的廠房被抓獲,當場查獲待銷售的侵權產品344種型號60萬餘盒,貨值3000萬餘元。該院檢察官仔細梳理確認證據,解決涉案美術作品在中國保護、“複製”的法律認定等問題,形成180餘頁的審查報告。疫情期間,在依法提審在押被告人的同時,對因封村而隔離在家的4名取保候審被告人,嚴格依照相關疫情期間的辦案要求,使用遠程電話提訊系統進行了提審,4名被告人均書寫供述狀表示認罪。

  該院起訴指控,李某等9名被告人侵犯樂高著作權案涉案金額高達3.3億元,涉及47個系列663種型號484萬餘盒產品的製作、生產、銷售等環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刑事責任。該案起訴的證據達上千份,偵查卷宗達123卷。

  在與檢察機關座談交流中,樂高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樂高著作權被侵犯一案,是樂高公司在中國市場所遭遇知識產權侵權的案值最大的刑事案件,受到企業界高度關注。通過該案的辦理,我們看到了中國政府及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和努力,更加堅定了投資中國、投資上海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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