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訴訟反制“罷免”遭駁 韓陣營將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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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瑜。(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第二阶段“罢韩”联署过关,韩国瑜认为“罢免联署偷跑”声请停止执行“罢免案”投票,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韩阵营律师叶庆元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理由不符惯例,将会尽速提起抗告。

据报道,“罢免案”在韩国瑜上任未满一年就开始联署,明显偷跑,已违反所谓的“选罢法”。因此,前高雄市新闻局长王浅秋与律师叶庆元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递行政诉讼停止执行声请状,要求停止“罢韩案”投票,双方展开法律战。

针对此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本件并无“经诉愿程序处理,可能会耽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终受理及审查保全请求之时效性”的情形。因此,认定韩国瑜欠缺暂时性保护措施的权利保护要件,而不应准其声请。

对此,叶庆元表示,他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感到非常困惑,并指出,裁定理由称“诉愿迄今仅一周,难认诉愿机关无故延迟”,但实际上已过了10天。且依行惯例,并不需要等到诉愿机关拒绝,也不需要等待一定时间之后,才可声请停止执行。此外,裁定理由指本案没有急迫性,但台湾“中选会”17日对第二阶段连署做出判断,决议“罢免”活动将于20天至60天内举行,最快5月即可能举行“罢免”投票,客观上非常具有急迫性,法院说法令人费解。

叶庆元说,虽然还未收到法院裁定书,但会开始撰拟抗告状,希望台湾“最高行政法院”能拨乱反正,纠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错误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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