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重啟現場審理“第一庭”

4月14上午9時,在吉林省人社廳調解仲裁管理處的具體指導下,吉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省仲裁院)迎來了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後的首次現場開庭。

發揮優勢,化解糾紛。

隨著復工復產進程的加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續向好的情況下,為最大限度地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省仲裁院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前提下,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任某訴某物業公司和勞動派遣公司勞動爭議案件。周密部署,細心排庭。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吉林省仲裁院在排庭階段,及時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當事人逐一聯繫,通過電話、微信等線上方式聯繫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與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充分溝通,掌握其疫情防控期間出行軌跡及近半個月的居住和健康情況後,再合理確定開庭時間並通知雙方當事人參與庭審活動。

精準防疫,準備充分。

為了確保首次開庭審理平穩順利,吉林省仲裁院做足了前期準備工作,庭審前,聯繫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物業公司對仲裁庭進行三次全面的消殺。告知出庭雙方疫情防控期間庭審注意事項,要求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身份證明在辦公場所入口處統一登記、測溫,然後由省仲裁院工作人員引領進入辦公樓。在進入仲裁庭前,要求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自行下載“吉事辦”,現場查驗“吉祥碼”、填寫仲裁參與人行蹤調查表,進行二次體溫測量,符合出庭條件後方可依次進入仲裁庭,參與仲裁庭審活動。

服務至上,用心用情。

吉林省仲裁院為案件參與人員準備了口罩、一次性手套、酒精、防護服等防護用品備用,為減少證據交換產生的接觸,提示雙方當事人可提前核實原件,同時將證據複印件交予對方,一方舉證時,另一方可根據複印件進行質證。在確保仲裁案件參與人員身體健康的同時,做到疫情防控、維權兩不誤。下一步,省仲裁院將視疫情防控情況逐步有序恢復現場審理。同時,繼續加大調解的力度,引導當事人將協商、調解作為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途徑,促使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達成和解,有效化解勞資糾紛。推進實施案件預審理制度,將庭審中的事實調查、證據交換、舉證質證等環節前置,提高實體審理的效率。堅持親情關懷,做好勞動者的“貼心人”;堅持溫情服務,做好服務企業的“知心人”;注重預警防範,做好和諧勞動關係的“守護人”。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賈子堯

編輯: 鞠華軍 吉網新聞熱線: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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