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一天化解勞動糾紛-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劉滿元 通訊員劉偉樂)今年第一季度以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第一法院”)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最大化發揮專職調解、律師調解及特邀調解三大調解隊伍的專業優勢,促使大量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情感、利益的平衡,實現互利共贏。今年第一季度,該院參與調解案件13498件,已結11753件,成功訴前調解4305件,成功率36.63%。

靈活運用多種方式線上調解

東莞第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高度關注涉民生,特別是涉及困難群眾的勞動糾紛案件,深入排查,妥善化解,有效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肖某受僱於老闆顏某,到其店鋪做回收塑料分揀工作。去年12月14日,顏某未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即安排、指揮肖某上高處打掃衛生。後肖某不小心從2米多高的隔層墜落,腰部、胸部、頭部及全身多處受傷,經諮詢法醫達二級傷殘。肖某住院期間,顏某支付了醫療費,但顏某對肖某的其他各項損失未作出賠償。肖某的家屬委託律師到東莞第一法院起訴,要求顏某賠償40多萬元。

今年4月2日,東莞第一法院接收案件後,當天將案件分派給民商事專職調解員袁俊豪進行訴前調解。袁俊豪靈活運用電話、微信、訴訟服務網等方式對案件進行線上調解,第二天就促使雙方達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清明假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肖某及顏某就前往法院簽署了和解協議,最終顏某分期支付40萬元了結該案。

及時調解助力企業回籠資金

在疫情形勢持續向好的情況下,企業復工復產是當前的重要任務。東莞第一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機制的優勢,快速化解企業雙方矛盾,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司法保障。

原告東莞萬江某縫製設備公司(下稱縫製設備公司)與被告劉某存在業務往來。劉某曾向縫製設備公司採購縫紉機,縫製設備公司按約向劉某交付貨物後,劉某拖欠了貨款82634元。因要復工復產急需資金,縫製設備公司多次催促劉某付款,但劉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和推搪。縫製設備公司無奈之下,只能將劉某訴至法院。

東莞第一法院委託東莞市商事調解中心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梁柳儀立即開展調解,由於被告故意躲避,梁柳儀接連兩天多次撥打劉某電話,但均無人接聽。梁柳儀並未放棄,而是分別採用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管理平臺、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劉某留言,為其分析訴訟程序、訴訟成本、訴訟風險、訴訟與調解的區別,最終促使劉某主動進行聯繫。

劉某稱自身也有資金週轉困難,希望能分期支付貨款。隨後,經梁柳儀的居中調解,原告主動放棄了逾期利息,劉某也對相關貨款進行分期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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