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財新網道歉事件

不要寻找完美受害者,特别是性侵案。

梅每每此类事件,发生总会出现为施害者说话的声音。证据不充分、受害者前言不搭后语、受害者表现出对施害者的亲密行为、受害者对施害者的愤怒不够坚决……凡此种种,似乎都在暗示他们是恋人关系并不存在性侵的伤害。

如何看待财新网道歉事件


如何看待财新网道歉事件


财新网的这位作者也是基于这种原因,发表了出了这样的文章。甚至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写的尤为过分。

我不熟悉法律,但我至少知道,和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在对方不自愿的情况下依旧视为强奸。似乎在这里让大家迷惑的是,“自愿”这两个字。从我的专业角度看,这个事件里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自愿”。受害者李星星的所有行为,如同作者所写的:言行不一致、表现出对施害者的亲昵等等,都是施害者对他三年以来性侵和控制造成的心理伤害。

按作者的言论,受害者李星星只是想寻求保护,只是想寻求一种恋爱关系而不得之后的报复。恋爱关系是这样的吗?哪里有一种恋爱关系完全由一方所掌控?

李星星的生活还不能独立,所有的事都由她这个所谓的父亲控制,他们俩的年龄和地位完全不匹配。就算从性关系而言,李星星也明确表达了多次反抗无果之后的屈辱感,难道这算恋爱关系吗?而她所表现出来的似乎看上去对施害者的亲密,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也许我没有被伤害,也许对方是爱我的;也许我们这样子的关系是正常的”。通过这样的自我欺骗,李星星才能在这个禽兽般的父亲身边存活下去,而不至于精神崩溃。可是这样的自我保护被作者理解成了“故事会人格”,简直让我等心理学从业者愤怒!

性侵案,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长年累月的性侵案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受害者为此而付出的巨大的心理代价。除了肉体受到的残酷伤害以外,他们的心灵在不断地被消耗,自尊在不断地被践踏。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心灵维持稳定,不至于走向崩溃,不至于变成分裂,他们要不断不断地建立一重又一重的防御。为什么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向施害者认同”,很多人不明白,既然别人伤害了你,你为什么要向施害者认同?这种的情况在长时间的施虐案中频频出现,不处在这样的环境中的人是无法去理解的。因为当你始终无法逃脱,无望感将你全部包围的时候,向想施害者认同才能使生活看上去不那么悲苦,不用把自己是一个被虐待的人这样子的头衔一遍一遍的贴在自己的头上。

尤其是当受害者还是未成年人,人格还并不稳定的情况下,这种心理就会出现的更多。因为在这个阶段,存活下去对他们成了第一要务,而反抗、坚持自我根本做不到。要独立发展自己的人格,我们是需要温床的,是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的。在一个极度不安全的环境中,你指望一个未成年人去发展出独立的人格,具有思辨的能力看待伤害他们的那个人,根本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他们的人格必然会被扭曲,就如同一个幼苗还没有长出健硕的躯干,还在幼嫩的阶段,你是可以随意地掰歪他们的。

所以李星星就处于这样子的矛盾心理中。一方面三年来不断感受到这个恶魔对自己的伤害和侮辱,另一方面这个恶魔又告诉她自己是她的父亲,所有的行为都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下你要求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表现出教科书般的反抗意志,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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