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投案是自救的正確途徑

滇中新区召开机关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廉洁家风家属座谈会。周凡 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张全林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文山州政协原副主席陈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报道称,今年以来,该省共有271人主动投案,其中厅级干部6名。

  主动投案自首,已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鲜明特征。这是坚持反腐败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必然结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体制机制层面取得重要成效的体现。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2.7万多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在这些人当中,有的被纳入监察范围,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也有的是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选择主动交代问题。

  主动投案彰显反腐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力。党中央铁腕反腐,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卓越成效。在“严”的主基调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持续巩固,执纪执法触角已经延伸到了社会方方面面。有问题的干部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如不主动交代,到头来只能错失悬崖勒马的机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一些“问题干部”因政策感召,思前想后,投案自首以求自新,算算人生账不失为明智选择。

  相信组织,依靠政策,才能最大限度挽救自己。我党一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监察法》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宽严相济的原则,给违纪违法的干部留出了改过自新的空间。何去何从,关键是自己要真正明白。信任组织,用足政策,就能给自己打开一扇通向未来的门,如果抱定侥幸心理,遮掩隐瞒,打窟窿钻洞找关系、寻“靠山”,拿金钱开道,企图花钱“消灾”、弄权摆平,这才是真的糊涂透顶,最后只能是绝路一条。

  高压常态化之下已无侥幸可言。对于“患病”的党员干部来说,应该明白,组织才是最高明的医生,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能把“病”治好。在坚持“严”的主基调下,一批违纪违法公职人员选择主动投案,属于“浪子回头”,是他们做了糊涂事之后又回归明白的表现。拿出知错改错的勇气,下定重新做人的决心,争取获得坦白从宽的机会,无论对党的事业,还是对自己对于家人,都利大于弊,不失为一种最好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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