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已解除健康管理外籍人員,須在解除管理第7天、第14天接受核酸檢測

4月17日廣東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救治組副組長、省衛生健康委一級巡視員劉冠賢通報稱,截至目前,廣東已經開展疫情高風險國家在粵人員多次大排查,對排查到的人員開展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對已解除健康管理的外籍人員,要求在解除管理的第7天和第14天,主動到定點醫院接受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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