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山”“火神山”商标不允许注册

根据媒体报道和相关舆情,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对辖区内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等疫情相关商标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调查。

经查,2月3日至2月13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7日对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和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仍接受2位申请人委托,为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共计10件商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3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市监工罚〔 2020 〕16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处以十万元罚款。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移转至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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