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城市文明細節】別讓盲道成文明的“盲區” 各種車輛 肆意霸佔

   全媒體記者 嶽耀軍

盲道,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標配,體現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聊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八條第十二項規定:“停放車輛或者放置其他物品時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通道。”

然而,記者日前在城區街頭調查發現,盲道被其他設施、車輛侵佔的現象比比皆是,體現人文關懷的盲道成了文明的“盲區”。

在東昌路人民醫院眼耳鼻喉醫院門口,記者看到有些司機把轎車、三輪車隨意停放在人行道上,根本不管是不是佔用了盲道,行人在這裡經過時,不得不左躲右閃繞道而行,更不要提盲人通行時會是怎樣的情形了。

在利民路鐵塔商場一些商店門口,不少電動自行車被隨意停放在盲道上,擋住了行人通道。

育新街也是商業聚集區,人流、車流較大,再加上商店門口的人行通道比較狹窄,因此,自行車、三輪車霸佔盲道的現象更為突出。

在魯化路、振興路,非機動車佔用盲道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門,有的車輛輪胎壓在盲道上,有的乾脆整臺車停在盲道上,有的或用車頭、車尾佔用盲道空間。一些本來很完整的盲道,被這些隨意亂停的車輛隔離成好幾段,讓人無法通行。

其中,在振興路一路段,不但有車輛佔用盲道,還有車輛佔用住宅小區的消防通道。

興華路五星百貨東側的一段人行道,幾乎成了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有人專門用繩子做了圍擋,裡面停滿了電動自行車,人行道上的盲道“淹沒”在車輪下。

對於佔用盲道這種不文明行為,有市民表示,遠離不文明,僅靠道德約束還不夠。《聊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實施,讓我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入法治化、規範化的新階段,但是在條文的落實監管上還需進一步下大力氣,久久為功,最終讓文明成為一種習慣和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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