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兼職網絡“水軍”收入高?當心構成非法經營罪

經常上網的小夥伴一定會發現這樣一種現象:有時一個商家宣傳軟文,突然就在一兩天之間火了起來,被全網轉發,搜索引擎收錄,一搜就是成百上千條結果;有時候,熱搜榜上的明星負面新聞,又能在一夜之間網銷聲匿跡,毫無蹤影,一點痕跡也不留。

其實,這都是有組織刪帖、發帖的結果。現代社會,名譽就是資產,流量就是現金,有維護名譽、提升知名度的需求,自然就有替人花錢消災、提高曝光度的行當。而且,這門生意還很有些賺頭。比如,市場上刪除一個負面信息帖子的價格在幾百元,如果是急單,甚至能達到幾千元。

當兼職網絡“水軍”收入高?當心構成非法經營罪

動動手指就能財源廣進,不少人開始頂著網絡科技公司、文化傳播公司、互聯網廣告公司的名頭,做起了在網絡上批量替人刪帖、發帖的生意。他們美其名曰輿情管理、廣告宣發、網絡公關,發佈廣告吸引需要刪帖、發帖的客戶,再僱傭喜歡賺外快的人刪帖、發帖,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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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種行為,誤導輿論,擾亂視聽,妨害了廣大網民獲取網絡信息的自由,影響了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為了規範網絡秩序,國家通過相關立法,規定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將構成犯罪。如今,網絡水軍們的生意再也不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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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間,王某在未取得經營互聯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QQ群發佈有償刪帖廣告或者主動聯繫需要刪帖的涉事公司,提供有償刪帖服務。

王某與涉事公司協商刪除一條信息收費100-500元價格。然後,由涉事公司將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提供給被告人王某,再由王某編造撤稿函、授權委託書等資料,向天涯論壇、百度論壇等互聯網平臺提出要求其刪除涉事公司負面信息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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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平臺刪除信息後,由涉事公司通過微信轉賬支付給被告人王某每條信息100-500元的費用。經查王某先後給某某文華、重慶某醫院等公司、企業刪除負面信息,非法獲利25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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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絡刪帖、發帖可能構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

一、構成犯罪的金額

個人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獲利在2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或者獲利在5萬元以上,將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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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構成犯罪的處罰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例外情況

並不是所有有償刪帖、發帖行為都構成犯罪,以下幾種情況,是合法的:

1.取得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該證可以向省一級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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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知道是虛假信息而發佈的。有償刪帖不需要明知即可構成犯罪,而有償發帖必須要求行為人明知發佈的信息為虛假信息。

比如一家廣告公司,接受一家醫藥企業委託,在多家網站上發佈一款藥品廣告軟文。如果廣告公司對該藥品的生產批號、藥企執照、生產許可證等均進行了審核,盡到了注意義務,此時儘管該藥品為假藥,廣告公司亦無須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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