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关于《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证。现予以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被征收人如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新洲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其他公众如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书面材料可向武汉市新洲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交或通过电子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汉市新洲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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