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檢察院學習貫徹《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

12月19日,漢源縣檢察院先後召開檢委會、黨組(擴大)會,組織院領導班子成員、檢委會委員、各大部和各業務工作負責同志以及員額檢察官學習貫徹《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漢源縣檢察院學習貫徹《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

會議對《規定》全文進行了逐條逐款、一字不漏的學習,對《規定》中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背景和思路、基本定位與職責、履職要求、機構配備、監督方式、監督範圍、監督程序、履職保障、文件的解釋及時間效力等,進行了詳細解讀。

會議指出,《規定》明確了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9種工作依法進行監督,即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巡迴檢察;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實等相關工作;法律文書宣告送達;案件質量評查;司法規範化檢查;檢察工作情況通報;其他相關司法辦案工作。同時,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依法獨立發表監督意見,檢察機關應當如實記錄在案,列入檢察案卷。《規定》確定人民監督員監督範圍不再是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而是明確為檢察機關辦案活動,理論上涵蓋了“四大檢察” “十大業務”。

會議要求,各部門和全院幹警要高度重視人民監督員工作,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檢察機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努力把人民監督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使人民監督員制度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一是抓好學習貫徹。要加強對《規定》的深入學習,全面把握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制度定位、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將《規定》的要求落地落細落實,不斷促進“四大檢察” “十大業務”的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二是履行主體責任。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保障人民監督員行使監督權力,積極主動做好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堅決維護司法公正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司法形象。三是發揮樞紐作用。辦公室要加強與人民監督員聯絡走訪,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及時做好反饋答覆,為人民監督員履行職責提供便利和必要條件;要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溝通協調,完善健全聯席會議、工作通報、信息反饋等制度,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形成高效協作的工作機制。四是加大宣傳力度。要利用好“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宣傳平臺,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對《規定》和人民監督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的認同度和參與度,全面提升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影響力,進一步激發人民監督員建設法治漢源的熱忱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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