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自己花錢買的大院,就算後來鬧矛盾絕交。為什麼他弟弟卻理直氣壯的要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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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魯迅先生接受蔡元培的邀請,到北京教育部來任職。當年5月剛入職就領到了60塊大洋,兩個月以後就漲到125塊大洋,到了10月份正式核定工資220塊大洋。

後來魯迅先生又到北京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等幾所學校去兼職教書,又能賺到一筆收入。再加上一些稿費,魯迅一個月的收入大概在三四百塊大洋左右。


當時的普通人家一個月能有三塊大洋的收入,就相當不錯了。但魯迅的開支也非常大,每個月他都會花不少錢去買書和金木蟲魚。

魯迅在北京穩定下來後,作為家中的長子,他認為自己應該承擔起照顧一家老小的責任。魯迅就想買下八道灣一個三進三出60多間的四合院,供自己三兄弟和母親居住。



魯迅雖然工資高,但他的開支也大。為了能夠買下這個四合院,他們三兄弟商議就把紹興的祖宅給賣掉了。

祖宅大概賣了1000多塊大洋,再加上魯迅先生的一些積蓄,大約在1919年,花了3500塊大洋買下了這個豪宅。根據專業人士評估,現在這套四合院價值兩個億人民幣。

魯迅名義上的妻子朱安是個傳統的女人,不大會打理家務。因此魯迅就把打理整個家族的事務交給了弟弟周作人的太太羽太信子。

羽太信子是周作人在日本留學時娶的老婆,長得非常漂亮。但出身於寒門,對於錢財有非常大的貪慾。

當時魯迅每個月的收入大概在400塊大洋左右,周作人也有350塊大洋,這些錢基本上都交給羽太信子來打理。



剛開始羽太信子還比較賢惠,一家老小的穿衣吃飯都歸她來負責。慢慢的她就粘上了很多惡習,喜歡大手大腳的花錢。為了鞏固她在周家的勢力,把自己的妹妹強制嫁給周建人。

羽太信子越來越揮霍無度,魯迅先生就勸她細水長流節制一點花錢。慢慢的雙方就產生了矛盾,羽太信子擔心魯迅先生會取消她的財政大權,於是就先下手為強。這是一個非常善於算計的女人,在她面前,像魯迅先生這樣的君子根本沾不到光的。



羽太信子在周作人面前,經常說魯迅的壞話,甚至還汙衊魯迅偷看她洗澡。周作人本來就是一個比較軟弱的人,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他們兩口子就打了魯迅。

魯迅先生作為家中的長子,只能忍辱負重,一個人搬出了這座豪宅。沒多久,魯迅又花了1000多塊大洋買了一個四合院,把母親和朱安接了過來。當魯迅回來搬自己的舊書的時候,又被羽太信子一家人暴打。



周作人為什麼要求魯迅先生搬出這個四合院呢?原因就在於祖宅的產權是屬於三兄弟的,在購買四合院之時用的一部分錢就是賣掉祖宅的款項,所以這個四合院三兄弟都是有份的。

不管是魯迅還是周作人,兩兄弟的性格不同,但都是比較傳統的文人。對於理財他們是不大懂的,很難界定這座房子的產權。雖然房子掛在魯迅先生的名下,但是屬於三兄弟的。


周作人認為,魯迅先生一個人搬出去,其他兩個兄弟還在,這座房子就應該屬於兩兄弟和母親。

魯迅先生後來就把母親和朱安接了出來,三弟周建人去了上海。但魯迅也沒有再追究周作人房子的事,他認為自己是家中的長子,應該多承擔一點,再者家醜也不可外揚。



其實用中國的一句老話來說,就是家裡的事是分不清楚的。魯迅先生雖然是以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但他骨子裡面還是比較傳統的人,他希望能夠把一家老小的生活給照顧好,個人付出多少不重要的。

後來魯迅先生又到上海去工作,南京國民政府給他安排了一份月薪200大洋的工資。再加上魯迅的稿費,每年的收入都破萬。他想把母親和朱安接到上海來,但被他們拒絕了。

這時候的魯迅正處在創作的高峰期,他個人除了購書和買金石外沒有其他愛好。他的收入足以照顧他和許廣平的生活,每個月還給母親和朱安寄生活費。

魯迅先生一生的生活都過得比較舒適,基本上沒有很缺錢的。對於北京的那座豪宅,反正是自己的二弟在住。只要他們一家生活好,魯迅先生也就滿意了,根本就沒有想過去討要自己當年的買房錢。


新知傳習閣


這是一段沒法說清楚的公案了,羽太信子是魯迅在日本時期睡過的,後來介紹給自己弟弟,大概本意也是讓弟弟解決一下生理問題的,當然一直像個老爹一樣的魯迅也不會跟弟弟明說什麼,更不會說自己睡羽太信子的事,誰知道二弟周作人最後娶了羽太信子,這個婚事魯迅是反對的,但是沒成功。那麼周作人給魯迅的絕交信,裡面提到他知道以前的什麼事,因該是指這件事,但他似乎是準備捏著鼻子認下來,所以並沒有趕魯迅,只是讓他別到後院自己住的院子來,魯迅則直接搬走了,那麼羽太信子再拱火。


比方說把以前的事情真真假假一起多說變態一點,比如說她婚後魯迅繼續試圖糾纏她,然後就弄的周作人在隔幾天魯迅回來拿書時,用香爐砸他。或者反過來說,日本有混浴風俗,魯迅也睡過羽太信子,所以在這件事上並不是太注意。

結果被弟弟發現他居然看自己老婆洗澡,所以提出絕交的意思,但是周作人自己也留學日本過,所以對“偷窺”的事,尚有一定容忍度,寫了那張絕交的紙條,還算平和,但是羽太信子又把被睡過的事給招了出來,這就不能忍了,當然要用香爐砸魯迅。覺得這種情況比偷窺的說法更合理一些,魯迅說不上理虧,但確實很難跟人解釋,所以成了個懸案。


李三萬的三萬裡


1919年,魯迅與弟弟周作人買了北京八道灣11號這所大四合院,房子有三進院子,非常寬敞,是一座標準的大宅門。

八道灣11號周氏兄弟舊居

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費173元,稅款180元,自來水管費115元。買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賣掉浙江紹興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餘3000元是魯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費所積攢。當時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做事,業餘時間在大學兼職教書,還在報刊寫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費不低於500元;周作人在大學教書,業餘時間兼職、寫文章,稿費、兼職費和薪金也在500元上下。

魯迅(右)與周作人

按照當時的規矩,紹興老宅是魯迅兄弟三人共同所有,所以八道灣這所房子並不是魯迅一人所買,而是魯迅、周作人和周建人三人共同出資購買,只不過是魯迅、周作人出資多一些而已,是周氏兄弟的共同財產。

1923年7月,魯迅與周作人鬧矛盾絕交;7月19日,周作人給魯迅絕交信;8月2日下午,魯迅“攜婦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

抗戰勝利後在法庭受審的周作人

魯迅之所以搬出八道灣11號,不是周作人“理直氣壯”的趕他走,而是他自己主動搬走的。7月19日周作人主動送給魯迅的絕交信中這樣寫道:

魯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在信中寫的很明白“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並沒有將魯迅趕出八道灣的意思;但他還在信中這樣寫道:“願你安心,自重。”這是很重的話了,說明魯迅幹了與身份不適的事情,引起周作人的反感。十幾天後,魯迅夫婦便搬出八道灣,說明他默認了弟弟對他的指責。

這就是魯迅離開八道灣的前因後果。


民國年間那些事


是什麼原因讓日本女人信子叫魯迅自重,不要來她的房間?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和二弟絕交?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自知理虧搬家?這種事情想一想就明白了。何必去護短,各種長篇累牘的解釋。

信子說:我雖然不是基督徒……表達什麼意思?基督徒十戒之一,戒淫亂。意思是說我雖然不像基督徒一樣守戒,但也是有底線的。看到這句話,就明白絕不是偷窺洗澡。

關鍵是魯迅是人,是人也會犯錯誤。魯迅娶的二房就是自己的女學生,需不需要解釋?魯迅日記裡各種洗腳盆的暗語,需不需要解釋?

說信子醜的人,不知道魯迅早在日本就結識信子,兩人就曖昧了。魯迅回國後還多次向信子孃家匯款,供養信子三妹讀書。

而周作人認識信子,不用說也是靠魯迅牽線。而魯迅在其中牽紅線有沒有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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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究竟為什麼被周作人從八道灣趕出呢?魯迅沒有明說,周作人也沒有明說,但我們可以從一些蛛絲馬跡猜測一二。

兩人的失和,起源確實是因為家庭,據魯迅和周作人的日記記載,直到他們兩人失和前夕,兩人的關係還可以用融洽來形容,1923年7月3日,兄弟倆還一起去東安市場,又到東交民巷書店,再去山本照相館,買了雲岡石窟的佛像寫真,其樂融融。

但就在這年的7月14號,魯迅的日記中忽然說,這一天的晚上,他改在自己房裡吃飯,自己準備了一道菜,這應該是兩人失和的最早記錄。

7月17號,周作人的日記記錄了日本池上醫生來診的事情,池上是經常去八道灣(周家兄弟的住處)看病的醫生,因為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有癔病,每當她身體不適或者心情不好。就會發病,先是大哭,接著就會昏倒,後人認為,池上的來訪很有可能是羽太信子因為與魯迅鬧矛盾生了病才來訪的。並且周作人承認,他本來在這篇日記裡,寫了和魯迅有矛盾的內容,大約十個字,被他用剪刀剪去了。

【周作人】

到了7月19號,周作人親自送了一封信給魯迅,他在信裡說,“我以前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並且讓魯迅“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信中的意思,是要和魯迅絕交,但是又沒有說明原因。

魯迅在日記裡也對這件事做了記載,說周作人帶了信來,魯迅看了之後想邀他來當面問一下原因,但是周作人沒有來。

8月2日,魯迅的日記裡寫道,這天下午他帶著許廣平遷居到了磚塔衚衕六十一號,他離開了八道灣,24號,他又搬到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二十一號,這房子也是魯迅自己買下的,如今是魯迅博物館。

【磚塔衚衕六十一號】

有了新房子之後,魯迅就去八道灣,想把之前放在公共書房裡的書籍和器物拿走,正巧遇見周作人夫婦,夫婦倆對魯迅大打出手,周作人拿著一件一尺多高的銅香爐準備砸到魯迅的頭上,被前來的川島搶下了,才沒把事情鬧大,後來羽太信子打電話招來張鳳舉等人,對他們哭訴魯迅的罪狀,偷看弟媳洗澡之類的言語,就是羽太信子所說,並且羽太信子說的不夠周全的地方,則由周作人補全,魯迅連忙拿了書籍和器物走了。

【羽太信子】

兄弟徹底失和之後,魯迅大病了一個半月——魯迅對周作人,可以說是盡了父親的責任——為了支持周作人和羽太信子的生活,魯迅先回國工作,一個人在北京不斷給周作人和他岳母一家子寄錢,八道灣的房子是魯迅出錢買的,他讓周作人夫婦住在向陽的房子,自己住在朝北的屋子,為了給周作人治病,魯迅還背了一身的債務。

那麼羽太信子的話有沒有可信度呢?假如魯迅真的做了這樣的事,那麼周作人的行為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可惜,兩人共同的朋友,包括許壽裳、郁達夫以及日本人川島等人,都認為這件事是造謠,而且對羽太信子的人品都是持懷疑的態度。

【羽太信子與周作人】

許壽裳說羽太信子是個歇斯底里的女人,而周作人十分輕信,許壽裳勸過周作人,他也總是不覺悟;郁達夫則說,羽太信子說魯迅調戲她,而魯迅則說羽太信子花錢太過,他總是規勸弟弟周作人,但周作人卻管不了太太,兩人的矛盾,可見還是經濟原因;川島則講,羽太信子說魯迅喜歡在周作人和她住的房子的臥室窗外聽窗,但川島說那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窗外種滿了鮮花,川島也認為,兩人失和的原因,就是經濟問題,魯迅的規勸讓羽太信子覺得花起錢來不痛快。

【郁達夫】

當時有人給周氏兄弟的經濟算了一筆賬,魯迅結婚之後,一時半會還沒有子女,周作人結婚後,要養妻子羽太信子、羽太信子的弟弟和妹妹、羽太信子遠在日本的父母等等。魯迅在北京工作,月收入是三百元,周作人最開始在紹興,一個月最多六十八元,魯迅還要養母親和朱安,兄弟倆的錢都是一起用的,也就是說,魯迅還得貼錢給羽太信子的弟弟妹妹和父母。

後來周作人到了北京,兄弟倆在八道灣居住,周作人的每月總收入五百元,魯迅也有兼職,每月總收入也不低於四百元,魯迅除了留下一些買書的錢,其餘的錢全都交給了羽太信子,兄弟倆一個月交給羽太信子的錢不下六百元,羽太信子有錢就去日本商店買東西,一生病就請日本醫生上門,搞得魯迅還要時時去借債,魯迅讓周作人節約一點,羽太信子自然對魯迅非常反感,魯迅說得多了,形成積怨,最後爆發,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魯迅對旁人向來是強硬的,對家人卻覺得“我總以為不計較自己,總該家庭和睦了吧”,這也是周作人趕他離開他自己買的房子,他就默然退走了的原因,他並不願意和弟弟計較。


潯陽鹹魚


偷窺洗澡什麼的捕風捉影的事誰也說不清,我現在列一些公認的事實出來,什麼原因大家自己思考。

一,魯迅有錢有才情,當時還是一個教育局的小領導,如果是色中餓鬼的話,他會缺女人嗎?

二,羽太信子並不漂亮,甚至有點醜。

三,日本人當時在中國很強勢,任何理性的中國人都不會有佔日本人便宜的念頭,況且還很醜。

四,綜上所述,如果魯迅和周作人的日本老婆有矛盾,必須走一個的話,那麼大概率是魯迅,因為魯迅只是筆桿子牛逼,日本人是槍桿子牛逼。


午夜雨不停


1919年2月,魯迅賣掉紹興老家的房子,全家遷往北京,買了一所叫八道灣的院落,這是一所三進的四合院,高大寬敞。魯迅,周建人、周作人兄弟仨約定: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從此永不分離,還把受了一輩子寡的母親接來享清福。然而,誓言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先是周建人被迫離家出走,接著魯迅也不得不帶著母親搬了出去,並且從此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最後,若大院落成了周作人和她日本太太羽太信子快樂的天堂。

魯迅搬出八道灣,源於周作人咬牙切齒的幾個字:請你以後別到後院來!是什麼原因讓周作人對一向尊重的大哥魯迅下了封殺令?

有一流傳甚廣說法是魯迅窺視了羽太信子的沐浴,羽太信子把這事告訴了周作人,周作人氣憤不過,才將魯迅逐出家門,從此兄弟倆恩斷義絕。這種說法究竟可信度有多高呢?我看十有八九是空穴來風,無中生有。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在家沐浴,男女進進出出,從不避諱。莫非羽太信子嫁給周作人後,思想進步了,有了羞恥之心,懂得中國男女有別,授受不親道理!我看未必,即使到現在,日本仍保留著男女一齊沐浴的光榮傳統,羽太信子的思想不可能改變的這麼快!再說,羽太信子沐浴的房間外有一條溝,牆邊還種些花花草草,魯迅想看也未必能一飽眼福!關鍵魯迅不是那種喜歡沾花惹草的風流才子,以他學識人品斷然做不出這種齷齪之事。

那麼羽太信子為何要誣陷魯迅呢?其實就是她想獨佔八道灣 ,把魯迅、周建人以及他們的母親看作累贅,先逼走周建人,再用卑鄙的手段在周作人枕邊吹耳風,耳軟心活周作人誤以為真,竟向魯迅發出逐客令,連給魯迅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魯迅為此異常痛苦,常以菸酒麻痺自己的神經,希望自己早點死去,這可能是魯迅一生中最痛苦、絕望的時候。周作人是他最疼愛的弟弟,沒想到,周作人恩將仇報,以這樣方式對待自己。後來,許廣平走進他的生活,魯迅才從低谷走了出來。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首先重點說明+強調,周作人不能也不敢逐大先生離家!且看原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他只是“請”大先生不要到後面院子,後院是他的私地,鬧矛盾了,這個很正常,再正常不過。

但是,大先生為什麼直接就搬出家了呢?原因如下:

一,大先生是老大。在長兄如父的年代,老大得讓著。雖然先生是最堅決的革命者,但那是在外面,在社會上。在家裡,又如何能和自己自小照顧大的兄弟互相咬著牙眼?

二,早年喪父,寡母撫養。在父親去世以後,大先生就一直是家裡的頂樑柱,兩兄弟,特別是周作人,是自己到哪就帶到哪!如果兄弟紛爭,也和平常人家一樣鬧的不可開交,母親如何受得了?何況大先生還至孝?

三,妻子朱安。當時大先生名義上已婚,但其實無家!妻子朱安是母親送的禮物,但必須養著!(由此可知,先生雖是革命家,但畢竟來自舊社會,內在還是很傳統的!)

身為長兄,與弟紛爭,下有老婆,上有孃親。你說先生該怎麼辦?

四,先生是“幹大事”的(朱安語),重心在國不在家:我覺得這個很重要。如果也像平常人陷入無聊的紛爭,怎麼會有先生!

五,我認為這一項挺重要的,就是先生當時已是“名滿天下”,聲望極高,總不能因此家庭瑣事傷及羽毛!

六,我以為這一項極其重要,就是從後來周作人的作為,大先生肯定是要和他分道揚鑣的!有人說周作人的那個日本老婆醜陋不堪,品質敗壞,我想畢竟是人家的老婆,以大先生的胸懷,總不至於!所以真正讓先生不齒的,下決心離開的,當是周作人的作為!

七,這一項回答的是,為什麼房子是大先生買的,離開的不是周作人而是大先生?!這個問題就大了!就好比秀才遇著兵,君子碰到無賴,孟母必得三遷是一樣一樣的!大先生不離開,你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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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魯迅只是他的筆名。但是鮮為人知的是,魯迅先生還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這是他被二弟周作人趕出家門後對自己的一種調侃。宴字之上的宀,是家的意思;敖是從出,從放的意思;宴字下面的曰和女,寓意為日本女人。合起來理解,就是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意思。

魯迅所說的日本女人,指的就是他二弟和三弟娶的兩個日本娘們: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兩姐妹。




魯迅是家中的長子,下面還有兩個弟弟:二弟周作人,比他小四歲;三弟周建人,比他小七歲。民國八年,收入豐厚的魯迅將母親、二弟全家與三弟全家都接到了他在北京八道灣購買的一所大宅院,一大家子人開始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北京的這所四合院,是魯迅買的,但是當時他的錢不夠,便把紹興老家的祖宅賣了,用賣祖宅的錢和他自己的儲蓄,才買下了新宅子。而祖宅是大夥共有的,因此周作人便認為,魯迅買的四合院雖然他沒有掏錢,但是賣祖宅的錢他也有份,算是變相掏錢了。這便是周作人鳩佔鵲巢,趕魯迅出門的依據。

但是,他們的父親周伯宜很早就去世了。周作人當時還是個小毛孩子,是魯迅在外面賺錢養家,才把他撫養成人的。魯迅到南京上學,就把周作人接到南京上學;魯迅去日本留學,對同樣在日本留學的周作人也是關心照顧。如果沒有魯迅罩著,周作人哪有後來的文學成就?

從這也可以看出來,周作人後來當漢奸,給日本人效力,也就不奇怪了。他天生就是一個自私的人,還有點忘恩負義。

感覺跟著日本老婆就能富貴安樂,還要什麼兄弟手足之情?


說到周作人的這個日本老婆,也是奇葩。據魯迅的好朋友許壽裳的回憶。周作人的老婆,羽太信子這個人,患有間歇性歇斯底里症。性格狂躁,為人強勢,而周作人的耳根子軟,對羽太信子唯命是從,什麼都聽這個娘們的。

另外,魯迅的媳婦(後娶的)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說過:

到北京以後,她(羽太信子)卻不同了,因為那時日本帝國主義正在氣焰囂張的時候,北京又有日本使館,她便倚勢凌人,越發厲害,儼然以一個侵略者的面目出現了。事事請教日本人,常和日本使館有著聯繫。魯迅被趕走後,一有什麼風聲鶴唳,她就在門前扯起日本旗,改周宅為羽太寓。

魯迅和周作人的三弟,周建人也有相關的回憶記載:

他(周作人)卻受到百般的欺凌虐待,甚至被拉著要他到日本使館去講話。平日裡,一講起日本,總是趾高氣揚,盛氣凌人;講到支那,都是卑賤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穩地讀書寫字,對一切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逆來順受。

可見周作人怕老婆是出了名的,經常被羽太信子虐待,家裡的錢都得交給羽太信子管。

羽太信子原本出身於日本貧苦人家,從來沒有見過上等人的生活。而魯迅和周作人的收入又非常高,突然而來的富裕,讓羽太信子有一種窮人乍富的心態。

覺得自己當了上等人,浪得不知道姓什麼好了。家裡僱傭好幾個傭人伺候她,新買的東西,說扔就扔,說送就送,嶄新的也是。飯稍有不合口,立即倒了餵狗,再令廚房另做。十足的敗家娘們兒……

前面也說了,周作人怕老婆,羽太信子這麼作死他當然不敢管了。但是魯迅要顧家,要賺錢給家人花。同時還要資助羽太信子的岳父、岳母,以及他的弟弟羽太重久。(魯迅對羽太信子一家是仁至義盡了)



魯迅便對羽太信子進行奉勸,說:花錢要有節制,也得想想將來。這讓羽太信子感到十分不爽,覺得自己花錢不痛快,老被說,以至於束手束腳。因此,她極度厭惡魯迅,勢必要把魯迅攆走。便經常在周作人耳邊吹枕邊風,讓他出面趕走魯迅。周作人起初不同意,羽太信子就罵他。周作人這人又軟,只好屈服。但是趕魯迅出家門,要有理由。於是羽太信子便想出了一個非常齷齪的辦法。她的殺手鐧,就是汙衊魯迅。

首先,在外面對旁人說魯迅調戲她,並極盡詬罵之辭,讓魯迅下不來臺。

其次,在家裡跟周作人說,魯迅在臥室的窗臺下,偷聽她的動靜。

說實話,我反對神話魯迅。但要說他偷看羽太信子,我是不信的!就憑羽太信子長的那副磕磣模樣,別說魯迅看不上,只要是稍微有點追求的人也不可能看的上!

更何況這娘們毫無內涵可言,素質極其低下,魯迅能看得上她?除非中邪了。(比如周作人)



最讓人唏噓的是,羽太信子造謠,罵魯迅的言辭,由於都是她自己臨時編造的。經常會出現前後事件不一致,有漏洞的情況。而當羽太信子被別人質疑的時候,周作人就立即出面補救一下,好使事情聽起來很合理。周作人這種偏袒媳婦,助紂為虐的行為,足可見其人品之低下,讓人汗顏……

在周作人和羽太信子驅逐魯迅之前,羽太信子和他妹妹羽太芳子,已經驅逐了周家的老三週建人,把他趕到了上海。魯迅再待在家裡,也沒什麼意思了。魯迅把魯老太太接走,搬到了磚塔衚衕,另置了一套房子。很久後,魯迅因回舊宅取書籍,又被羽太信子、周作人夫妻追逐打罵。作為弟弟的周作人,居然拿香爐往魯迅身上砸……

魯迅搬走後,周家在北京的四合院徹底淪為了羽太一家的私宅。抗戰爆發後,周作人拒絕隨學校南下昆明,留在了北平。他當時為自己留下來做辯解,給了四個理由:

第一,自己喜歡品質生活,去到大後方物資匱乏,他受不起那種苦;

第二,自己不想離開北京,不想搬家;

第三,對中國的抗戰沒有信心。反正也是輸,不如現在就投靠日本人。

第四,家裡的媳婦就是日本人,日軍不會為難他。



(漢奸周作人接受審判)

對於周作人這種行徑,學校內的很多教授都嗤之以鼻。不過就是個南方小地主出身而已,裝什麼貴族範兒?林徽因和梁思成,哪個不是出身於高官顯貴之家?人家真正的國之棟樑,為了支持抗戰,一沒出國二沒投靠日本人。堅持到大後方為國效力。你特麼一個五十多歲還在寫心靈雞湯,靠忽悠小女生掙稿費的人,裝毛線的高雅。

抗戰勝利後,周作人以漢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經眾多人求情,改判十年。不是不想搬家嗎?不是過不得苦日子嗎?得了,這回吃牢飯吧。

總的來說,魯迅被趕出自己的家。主要源自於周作人的敗家娘們羽太信子,是她的揮霍導致了家庭經濟陷入巨大困境。魯迅對她的行為進行約束。當時日本強,中國弱,羽太信子借國勢猖狂,對魯迅的約束十分不爽,意圖驅逐魯迅。周作人軟弱無能,對羽太信子的指令唯命是從,與魯迅徹底決裂。魯迅隨之與母親離開八道灣。

最後奉上週作人寫給魯迅的“決裂書”。文筆確實好,只可惜是篇騷氣滿滿的雞湯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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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周作人理直氣壯,而是魯迅為了自保


兄弟之間爭奪家產的事情,自古以來就是一件大難事。房子確實是魯迅出錢買的,但是可惜不是獨資。根據中國的傳統來說,親兄弟之間不參雜別的東西,一般都沒有什麼大問題。魯迅幾兄弟之間也是如此,可惜他們之間多了一個女人。


先說說北京這套房子,它是一套三進的大四合院。現在想在北京買一套這樣的房子,沒有幾千萬上億是拿不下來了。但是當時是民國初期,房子的價格就要便宜多了。然而就算很便宜,也不是普通家庭可以承受的。

當時這套房子的成交價是3675塊大洋,在北京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17塊。魯迅作為上層知識分子,除了當時是老師之外,還有各種稿費。亂七八糟的加在一起,一個月差不多有300多塊大洋。

但是魯迅是文化人,平時也有各種社交活動,再加上扣掉了一些稅,最後魯迅差不多一個月可以拿200多塊大洋。辛苦一年下來,滿打滿算差不多有2500塊大洋。但是當年剛到北京第一年,買房子的事情本可以推後。然而母親弟弟要過來,所以不得不提前。

錢不夠本來應該兄弟幾個人來湊,畢竟弟弟一家也要搬過來。然而魯迅的父親周伯宜死的比較早,作為家中的老大,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

雖然當時二弟周作人也有錢,但是魯迅有點大男子主義,並沒有開口問二弟要錢。而是自己主張把紹興的老宅子賣了,畢竟搬過來也沒人住了。用賣來的一千多塊大洋,再加上自己借了別人的一點錢,總算是把房子問題搞定。

而弟弟之所以可以理直氣壯的住進來,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棟房子買的時候,是賣了老宅才買下來的。既然是祖宅,自然有他們弟弟的份。所以對於搬過來住,魯迅也不好說什麼。更何況兩個弟弟都是自己看大的,也不覺得不舒服。

等把一切都收拾妥當之後,就把還住在紹興老宅子的母親、兩個弟弟及其家人接到北京。畢竟宅子都賣給別人了,總是不搬走也不好說。為什麼自古以來就有成婚分家之說,就是怕住在一起容易產生矛盾。魯迅兄弟三人均已成家,可惜不聽老人言。


中國的國情就是這麼奇怪,但凡兄弟反目成仇的,一般都離不開自己那位好夫人。父親去世的比較早,長兄為父。三進的大房子,魯迅住在三進也就是大門口,最好的一進留給兩個弟弟,二進是自己母親和原配朱安。作為兄長的做到這個地步,其實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弟弟周作人、周建人都算作是魯迅一手拉扯大。當時魯迅在南京上學,他帶弟弟周作人來南京。後來去日本留學,也還帶著周作人。之所以沒有帶著周建人,是因為本身還小,而且家裡面也得留個種照顧母親。錢都是哪裡來的?還不都是魯迅賺得。

周作人的老婆是魯迅兩人在日本留學期間結識,名字叫作羽田信子。她家比較窮,與周作人第一次見面,是在兩人打工的小旅館裡面。羽田信子在裡面打掃衛生,周作人也在這裡找些小工做。一來二去之間,兩人生了情愫。回國的時候,乾脆就結了婚。


▲周作人與妻子

雖然周作人的名聲沒有魯迅大,但是也好歹算作文豪一個。收入儘管沒有魯迅的多,但是一個月也有200多塊大洋。周作人的老婆羽田信子一看這是個大款,自己家裡面又沒錢,想到妹妹羽田芳子還在過苦日子,乾脆也把他帶了過來。

對於這種買一送一的情況,魯迅想著自己和弟弟一月工資500多塊大洋,是普通人家的將幾十倍,怎麼著也可以養活兩人。可惜魯迅低估了東洋女子的消費能力,以及東洋女子的貪婪程度。羽田信子看這日子過得非常好,為了進一步在家中站穩地位,羽田信子把妹妹羽田芳子推上了周建人的床,成了魯迅的二弟妹。

別看周作人每月200多塊大洋,但是根本剩不下來幾塊,因為羽田信子花錢太過大手大腳。出門在外必坐汽車,看醫生只看日本醫生,僱了十幾個傭人。每到月底家裡錢花完了怎麼辦?當然是找魯迅這個大哥出錢了。

▲羽田信子

對於這種情況,魯迅也很生氣。他曾經寫信給羽田信子,告訴她平時花錢節制一點。這句話惹毛了羽田信子,感覺有人約束自己了。就開始給丈夫周作人抱怨,但是魯迅是他哥,自己也不好說什麼。羽田信子一看這招不管用,就開始出陰招。

她開始在家裡面告狀,說魯迅偷看她洗澡。還誣賴魯迅說他經常趁周作人不在的時候,趴在她窗戶下偷聽。對於魯迅的人品,我是毫不懷疑的。其實這都是羽田信子的小陰招,就是為了抹黑魯迅。雖然是沒有的事情,但是周作人可不管,這是要給他戴綠帽子,就開始跟魯迅吵架。

儘管魯迅擅長以諷刺社會為主,但是對於這種只有兩個人知道的事情,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為了自己的名聲考慮,也不想再繼續受這種冤枉氣,魯迅乾脆主動的搬出去住。但是考慮到羽田信子的大手大腳,估計也沒錢照顧自己母親,順帶著也把母親接了出來。


隨後魯迅又花了一千塊大洋,在北京就買了一套院子。兄弟兩人也算是真正的絕交,至於另外一個弟弟周建人早就被羽田信子排擠出去跑到了上海謀生。自從魯迅搬走之後,這所以魯迅出資的四合院完全成了周作人夫妻的私物。

後來抗日戰爭爆發,很多人都選擇戰略性轉移。但是周作人過慣了這種生活,突然搬到大後方苦日子受不了。又仗著自己老婆是個日本人,相信日本人不會傷害他,就留在了北京。可惜他毫無骨氣可言,日本進來之後不久,他就做了漢奸。

甚至就連他做漢奸的事情,他的母親曾經預言到了。七七事變之前,魯迅的母親周老太太對俞芳的姐姐俞藻說:“我現在很為老二擔心,如今教育界開會的消息,報紙上很少有關於老二的內容,我擔心他對抗戰的態度不堅決。”果然在這沒多久,周作人就做了大漢奸,想必在這中間肯定少不了老婆的羽田信子的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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