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蔣定友、李明俊受賄案移送起訴

    近日,筠連縣農業農村局海瀛報檢點原工作員蔣定友、李明俊涉嫌受賄一案,由筠連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依法審查終結,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至筠連縣人民法院。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定友、李明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詢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筠連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蔣定友、李明俊利用在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指定通道負責檢查、監督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併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