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蒋定友、李明俊受贿案移送起诉

    近日,筠连县农业农村局海瀛报检点原工作员蒋定友、李明俊涉嫌受贿一案,由筠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依法审查终结,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至筠连县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定友、李明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筠连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蒋定友、李明俊利用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指定通道负责检查、监督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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