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无情人有情,山无路“心”有路

2020年3月30日,晋中市和顺县法院党组成员郑美兰法官审理的原告杜某与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她赴现场勘验后,耐心调解,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疫”无情人有情,山无路“心”有路

原告杜某因其于2011年购进的石炭存放在南李阳村狐窝沟待机出售,2016年吕鑫煤业煤渣发生滑坡事故,造成部分石炭被埋没或冲走。便起诉至和顺法院请求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等赔偿其经济损失。在庭审中,郑美兰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认真查看了原告的证据,只有几张照片及自己记载的数字,而且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原告的证人无法到庭作证,造成原告开庭时处于举证不利的情形。

“疫”无情人有情,山无路“心”有路

为了查明案情,郑美兰法官决定带领民三团队干警到该村狐窝沟堆放石炭的地方进行实地勘验。由于勘查地处深沟多年无人行走,使得杂草丛生,无路可走,但大家毅然走了三里地,到达现场后,地表虽有石炭被水冲过的痕迹,却仍然无法证明原告的主张。考虑到实际情况,郑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当场撤诉。

“疫”无情人有情,山无路“心”有路

原告感慨到:有这样的好法官在,即使打不赢官司我也非常感激。

山本无路,只因为有那些砥砺前行的人,才逐渐有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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