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助力尚义绿水青山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林地用途的管理,规范林地用途,杜绝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生,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尚义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全县林地用途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有石料加工厂违法使用林地,擅自在尚义县南壕堑镇毛忽庆村西南的林地内私建石料加工厂,并在石料加工厂周围林地的空地内堆放生产石料所产生的余土。现在已经对林地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向尚义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

近日,尚义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来到尚义县人民检察院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并认真介绍了整改和落实情况。尚义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涉及违法人员岳军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林地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共计32016元的罚款。后专门成立了林地管理小组,负责此次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后续复绿工作。现在复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尚义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助力尚义绿水青山


尚义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助力尚义绿水青山

尚义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继续与检察机关共同深入探讨监管力度,力求有效防堵漏洞,还尚义县一片绿水青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