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第2271期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買車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停車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於是各種佔車位“神器”橫空出世。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

“人肉佔車位”和一車主發生爭吵

4月15日傍晚,宜興茶局巷內發生這樣一幕: 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佔車位,一車主看見車位後,示意女士推走嬰兒車,哪成想該女士表示:“人馬上來了!”。

可左等右等,車輛還沒來,車主看不過,就將車慢慢往車位上移動,隨即兩人發生爭吵。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人肉佔車位”的行為本身就不安全, 更讓人吃驚的是女士推著的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個孩子。

最後,在兩人發生激烈爭吵後,車主仍然堅持停在此車位後,女士推著嬰兒車離開。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人肉佔車位”不僅不安全,更是對其他車輛的不公平,是一種浪費公共資源的行為。

而人未到,“佔車神器”先到的行為在宜興已經屢見不鮮。

宜興市中心一商家用菜籃佔車位。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宜興臨溪花園用煤氣罐佔車位。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宜興紅旗小區一住戶用鏈條鎖在車位上。

宜興一女士推著嬰兒車“人肉佔車位”嬰兒車裡還坐著一孩子

為了佔車位簡直是無所不用其極。

侵佔公共車位

不僅是不文明行為

更是 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置、撤除、佔用、挪用停車泊位,設置停車障礙。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一條:擅自設置或者停用、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影響機動車在泊位內停車障礙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對此,本刊法律顧問:江蘇昊信律師事務所蔣德軍主任律師表示:鑑於這個城區裡面,停車位確實相對緊張。希望能夠增加一些路邊的停車位給居民使用,也希望大家能夠合理利用停車位,別做佔位的事情。

請大家 自覺糾正蓄意用物品

佔用公共資源停車位的違法行為,

同時,希望廣大市民監督支持,

共同營造宜居和諧的城市家園。

請不要再讓這種自私的行為

破壞了宜興的文明風景!

本期監製:景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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