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中世紀末期的歐洲,凡自我意識強烈的語族都搶先向著“民族”發展,如英吉利、法蘭西等。反之,或者向著近代民族的發展進程遲緩幾步,如荷蘭、捷克等,或者民族不是由內部的力量聚集形成,而是由周邊其他民族廓圍突現,因而長期沒有建立主權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典型的如意大利。如上所述,中世紀德意志人的自我意識已經相當突岀,它是歐洲第一批進入“民族”大家庭的成員之一。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在德意志地區,民族(natio)與語族(Sprachvolk)一樣,有一個概念內涵上的歷史發展過程。在古典拉丁文中,natio的含義是出生、出身,演化為“出生所屬”,並繼而含有“因出生而歸屬的人種集團”,以及更為廣泛的“族源”、“人口”等內容。在羅馬天主教領域,natio主要指教徒社會和教徒的地方集團;在基督教教會法中,還指某些與生俱來的,或者通過婚姻或加入神職界而獲得的權力,等等。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例如:7世紀時,一位日耳曼主教的書信中提到“Romanisnatione(羅馬民族);9世紀的一份教會文件提到德意志人討厭羅馬人*Romanaenationisaclinguaequcxdamgentilioodio(羅馬民族和語言都令人厭惡。這時的natio是指像羅馬人那樣的讓周圍其他人民感到不熟悉的、人口較多的人民集團,與地域、信仰、權力、國家等等都沒有很大的關係。它所表示的只是表面上的“你和我的不同”,德意志人和羅馬人在表面上的不同。

大約自13世紀開始,natio(以下直接用中文“民族”)比較明確地、普遍地存在於兩個領域:大學和教會。在大學裡,同學或同鄉的聯合會被稱為民族。一個來自同一個地區的同學結社就是一個民族。德意志的這類民族組織最早在1200年的法國的巴黎大學出現,不久又在意大利的波倫納大學發展起來。在德意志地區以外,如在波倫納大學,語言是德意志民族成員的主要依據;在德意志地區內部,大學生的民族組織常依據“神聖馬羅帝國”直屬的諸侯領地,如14世紀布拉格大學的4個德意志民族:巴伐里亞民族、薩克森民族、波希米亞民族和波蘭民族。1409年,布拉格大學岀現動亂,離校的德意志地區的大學生又組成維也納民族、海德堡民族、萊比錫民族、克拉考民族和布拉格民族等等。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大學中的“民族”是“同學會”的代義詞,是各地的同學老鄉社會。在很大程度上,中世紀大學中的德意志諸民族是近代德意志民族的基礎。因為中世紀大學的135德意志民族在語言和地域上的自知自識,提供了近代的德意志民族的泛廣性、唯語言性和在相當長時期內僅作為文化現象存在的特殊性。在教會里,民族是一種在全體宗教會議上以代表來源為依據的類似於議團或黨派的組織。在1245年和1274年的兩次里昂宗教會議上,民族是與會代表團的唯一稱謂。1311-1312年的宗教大會上有8個代表團,即有8個民族:意大利、西班牙、德意志、丹麥、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法蘭西。1409年,參加在皮薩舉行的羅馬基督教全體代表大會的民族被集中劃分為4個:意大利、法蘭西、德意志和英格蘭。民族劃分的依據只是代表的來源地。直到這時為止,基督教教會中的民族還只有地域意義,僅僅是宗教會議上的代表團的代義詞。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後來,在1417年,純粹出於基督教世界秩序上的考慮,羅馬教皇馬丁五世頒佈詔書,建議在歐洲確定以下4個民族:法蘭西民族(包括勃艮第、納瓦拉和馬略卡)、德意志民族(包括英吉利、匈牙利、波蘭、挪威、丹麥和瑞典)、西班牙民族和意大利民族(包括西西里、撒丁尼亞、科西嘉、希臘、斯拉活尼亞和塞浦路斯)。這項建議當即遭到各地教會,特別是英國教會的強烈反對。因為英格蘭不可能歸併於德意志。由此,英國教會首先提出構成一個“民族”的5個基本條件是:共同的血緣、共同的習俗、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地域以及共同的政權機構。前3個是歐洲中世紀各個語族存在的基本前提,後2個是語族繼續發展的方向。一旦某個語族劃定了共同的地域,建立了共同的政權機構,這個語族就確定為一個近代民族,確定為一個近代的國家民族。15世紀末,這樣的民族在歐洲有3個:法蘭西、英格蘭和西班牙。近代民族直接由中世紀的教會民族發展而來。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15世紀末,近代意義上的德意志民族與其他歐洲民族同步出現。但是,由於其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政權機構在規模上超過了共同的血緣、共同的習俗和共同的語言的界限,德意志的“民族國家”擴大為“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神聖的維護基督教世界的職責和羅馬的歐洲歷史傳統的延續,成為德意志民族國家的使命。為了民族國家的神聖而歷史的使命,德意志的統治者大而泛之地將意大利及南歐各地、丹麥及斯堪的納維亞、波蘭及巴爾幹等地人民,無論是否有共同的血緣、習俗和語言,全部容納在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的地域和政權範圍之內。

德意志民族的啟蒙: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

可以與同時期法國、英國、西班牙等民族國家相提並論的德國並不存在,德意志民族與德意志國家失之交臂。然而,民族國家的失落並沒有使具有強烈自我意識的德意志民族失落近代歷史發展的內容,歐洲近代史上的各種政治制度仍然在德意志更替交接——等級君主制、中央集權制、開明專制等等,在德意志與在其他國家幾乎是同步實施。所不同的僅僅是:德意志的近代史在“邦國”的地域範圍之內展開;“國家”被遺留在中世紀語族的框架之內。近代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識仍然滯留在中世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