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支付”被诉侵犯专利权?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两原告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相关人士,2019年10月,因认为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专利权,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据介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既要求保护一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也涉及如何实现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

腾讯方面认为微信支付作为支付渠道,其二维码为单字段,而原告专利为“多字段二维码”,其二维码会包含有特定商户信息,与微信支付的运营模式并不相同。微信扫码支付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方法,实现完全不同的功能和效果,不构成等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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