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上午,息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王明強同志為息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在所有參會人員的見證下,王明強同志作為領誓人,帶領其他新任命人員,面對國徽莊嚴進行憲法宣誓,對黨和人民做出鄭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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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0:52:59 猛獁信陽
2020年4月13日上午,息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王明強同志為息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在所有參會人員的見證下,王明強同志作為領誓人,帶領其他新任命人員,面對國徽莊嚴進行憲法宣誓,對黨和人民做出鄭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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