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五十多平方的房子糾紛

老父親十多年前過世,留下了一套五十多平方的房子,彼時老母親還健在,但老母親身體不好,老父親過世一年後,老二將老母親接到了自己家裡,老父親遺留下的那套房子,給了兒子做婚房。

老二的兒子在婚房裡一住就是十年,前不久,老母親過世,成了引發家庭糾紛的一個導火索,大伯對侄子說:“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侄子卻表示:“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情感調解

老大對調解員說:“房子是我爹孃留下的,老二私自霸佔這麼多年,還給他兒子當婚房,讓侄子住了十年,這十年的租金該交出來,讓兄弟四人平分”。

老三也很激動:“老二又不是沒有房子,他還有套大房子,不給他兒子當婚房,偏偏霸佔爹留下的遺產房,難道爹不死,你就不讓你兒子結婚了?”

面對兩個兄弟的指責,老二反唇相譏:“父母都是我贍養的,爹去世時,老三你連去都沒去看,我手裡有爹孃寫的遺囑,房產和郵票都是我的,我想給你們分多少就分多少,不想跟你們分就不分!”

隨後,老三將兩份遺囑交給了調解員,父親寫的那份遺囑並不完整,署名只寫了父字,沒簽名,沒捺印。

“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老三表示:“我們之前上過兩次法院,父親的這份遺囑沒效的,母親的那份遺囑我更懷疑,因為我兩十幾年前就是智力殘疾,而且手抖,根本不可能寫出這份遺囑,並且我娘最喜歡的是老大,就算想寫遺囑,財產也不可能給老三!”

一直沉默坐著的老小開口道:“我娘是有智力殘疾,對於我娘寫的這份遺囑,我也有些懷疑。”

調解員詢問:“那你們現在是想怎麼分配這套房子呢?”

老大和老三表示平攤,老二表示絕不可能,因為母親的住院費都是他出的,也是他在贍養老母親,聽聞此言,老三心裡不平衡了:“那就都攤開,母親這麼多年的工資,父親的退休工資,母親的養老金,還有侄子婚房十年的租用金,以及父親的郵票,醫藥費,都攤開。”

“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老小在一旁說道:“我父親很喜歡集郵的,他有一張郵票賣了80萬,我二哥拿過父母一套房子,賣掉了,他對父母的贍養是多些,但是父母的財產和金銀珠寶基本都被他搶走了!”

兄妹四人一番爭執,最終在調解員的勸說下,開始談論分配問題,因為雙方都無法指證遺囑真偽,最終老二表示老母親的那一半房產他要完整繼承,老父親的那半房產他要繼承四分之一,統計65%。

老大佔15%,老三和老小各佔10%的房產份額,但是這個方案老三並不認可,老三說:“還是打官司好了,屬於我的四分之一不能少!”

調解員跟幾人闡述了打官司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和金錢利害關係,最終,老大和老二表示可以各自讓出2.5%給老三,而老小也表示:“那我讓出2.5%給三哥,因為說句實在的,我父親的遺產,就是我三哥沒分到”。

事情圓滿結束,兄弟四人協商先將房子過戶到四人名下,再由老大掛牌出售,按份額分錢。

“侄子,你婚房住了十年,租金你爸該交了”“房產郵票屬於我爸”

情感點評

這場調解還是很圓滿的,其實父母親留下的遺產,對子女來說就是天降之財,得之要感恩,不得要看開,能和平的解決遺產分配問題,儘量不要走法律途徑,不僅耗錢耗精力,還傷害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

老二這邊照顧父母的時間長,盡的義務多,適當多分,我認為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兩老留下的遺產,儘量就不要做手腳,不要造假,該得多少就得多少,錢這個東西,雖然很重要,但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為錢傷了血緣親情,著實沒有必要!

有很多人在和兄弟姐妹對證時,都會拿出遺囑,我個人認為如果父母真的有心給你留下遺囑,你對父母的付出又確實讓人無話可說,父母也鐵了心要將所有房產和財產給你。

那麼這份遺囑一定要拿去公證,自書遺囑只有格式對了,立遺囑人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遺囑才會生效,格式不正確的遺囑,都是無效的,即便立案,證據也不足。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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