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由陳思誠監製、柯汶利執導的犯罪懸疑片《誤殺》於12月13日上映,截至目前(12月31日)票房累計已經突破8億,成為一匹難以讓人忽視的票房黑馬。雖然口碑有褒有貶,但從論是從票房成績,還是從大眾關注度上來看,《誤殺》都可以稱得上是一部成功的商業電影。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眾所周知,《誤殺》改編自印度電影《誤殺瞞天記》。在取名上,片方沒有重新取一個全新的名字,而是去掉了印度版中的“瞞天記”,僅保留“誤殺”二字成為新片名。這樣做顯然有它的好處,“瞞天記”容易讓人聯想到“瞞天過海”,是契合印版電影結局的命名。

但是,《誤殺》不同。肖央飾演的李維傑做到了“瞞天”,但他瞞不了自己的良心,於是選擇自首。這樣一來,只有誤殺是成立的,這是契合柯汶利執導版本結局的命名。與此同時,對素察的誤殺更是讓李維傑自首的原因之一。素察當然很壞,我們在他身上看不到一點作為人的善意,但是他的死實在是太過悽慘。他雖有罪,但自有法律懲罰,而且罪不至死。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那麼,我們就要問了,如果在那一場爭奪偷拍視頻的爭鬥中,素察沒死,他最後會得到法律應有的懲處嗎?我個人覺得,就電影中展示的故事背景來看,結果未必。

我們不妨假設素察沒死,那麼故事會有兩種發展方向。

第一,素察在爭鬥中取得了勝利。毫無疑問,這對於平平一家來說沒任何好處,視頻在人家手裡,對方父母又有權有勢,拿什麼去抗衡?即便去訴諸法律,要怎麼證明平平的遭遇呢?沒有證據,反而很可能被對方倒打一耙。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第二,平平和母親搶到並銷燬了視頻,以為素察已死。但譚卓飾演的母親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好把一家之主李維傑叫回來商量。李維傑瞭解“吞舌”現象,素察最後沒有被誤殺。但是,李維傑一家不知道,即便他們銷燬了視頻,素察還保留了備份。所以,故事又回到了第一種故事走向。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所以,如果素察沒死,基於電影中他的家庭背景、母親對他的溺愛,他也有很大幾率逃脫法律的制裁。如此一來,他還會接著禍害下一個人。這是他失敗的家庭教育帶來的惡果,從母親用錢為他擺平一切就能看出來。而這種沒有代價的傷害不會讓他的母親幡然醒悟,自然也不會讓素察洗心革面。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當然,李維傑也有可能在明知素察還活著的情況下,採取和妻子同樣的選擇,那就是把素察掩埋掉,但這就是“故意”了,編劇顯然不會這樣安排。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電影中最後有記者到街頭採訪百姓,有一位正在修理摩托車的人回應,大意是如果有人傷害我的女兒,我就會再傷害回去。站在被害者的立場,這是一種“正義”,即主動實施傷害的人要付出代價。

但是,如果每個人都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那我們的生活將永無寧日。即便是禽獸,也自有法律作出判決。所以,電影安排了素察的死是因為誤殺導致的,以誤殺之名,實現“正義”之實。而這種安排,毋庸置疑,是最具戲劇張力的,也是最好的。素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包括他的父母,而李維傑一家的遭遇也更能引發人們的共情。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在我們生活的國度,人人都相信一個古老的真理,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公平,作惡的人勢必要接受懲罰,雖然這張網有時候並不周密,但最終它不會漏過任何一個壞人。素察得到了懲處,法律層面上,李維傑自然也不應該例外。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其實,《誤殺》結局安排李維傑自首,並不只是為了“過審”。這也是該版本與印度版本最大的不同,印版有一種過癮的對抗,它瞞天過海,單方面實現了受害者立場上的“正義”,讓我們感到痛快。而《誤殺》不僅僅在於兩方的對抗,它還要導人向善。只有我們每個人都對別人懷有善意,電影裡這樣悲慘的故事才不會在現實中上演。所以,李維傑最後的自首是迴歸了心靈上完全的“善”。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同樣是電影結尾,面對記者採訪,一位戴眼鏡的老伯回應“讓我說他應該無罪釋放”,緊接著三個年輕人又發出了“釋放李維傑”的呼聲。李維傑當然有罪,可是,從情感上,我們覺得李維傑一家很可憐,他們本可以過著自己幸福的小日子。一方是善良的一家,一方是作惡的紈絝,沒人同情素察,甚至覺得他罪有應得,這是人心向背的結果。

《誤殺》:以誤殺之名,行“正義”之實

說到底,《誤殺》裡的一切皆因素察而起。這部電影也更像是對全天下父母上得一場教育課,無底線的溺愛會帶來滅亡。把別人逼入絕境的同時,未嘗不是對自己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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