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聞啊!國土部、住建部聯合發佈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 ,宣佈將13個城市納入試點!
快看你的城市有沒有上榜!
這13個城市是:北京、上海、瀋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
沒有上榜的也不要灰心,既然都有試點城市了,估計全國推廣以後也不是夢!
![大新聞!農村土地直接入市開發,無需國家徵地,人人有所居不是夢](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這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我們今後的生活有著怎樣的影響呢?以後房價是不是會降?別急,看萬法君一一講解。
要知道我們的商品房開發,以前都是“農村土地——政府徵地——土地拍賣——開發商開發”這樣的流程。現在是“農村土地——直接開發”,那句著名的廣告詞怎麼說的來著?"沒有XXX賺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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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政府徵地——土地拍賣——開發商開發”的體制, 是從香港學過來的。這個制度有好有壞,好處就是政府積累到了資金,有錢建學校建醫院修路了;弊端就是土地經過拍賣程序,價格太高了,開發商的土地成本就高,實際上工程的造價並不高......
現在這個舉動有什麼重大意義呢?
1.大量廉價土地入市,土地成本大大降低。
2.土地成本降低了,就會出現一批低成本房屋。
3.大城市的高房價高租金得到抑制。
4.城市郊區農村戶口價值大增,這批人將享受到長久的土地紅利。
這個政策實施後,村鎮集體組織可以自己開發運營集體租賃住房。各位可以想一下,現在政府徵地和開發商的環節都省下來了,這得節省多少錢?
以北京上海為例,土地成本是房價的70%,加上開發商的差價可以省去之後,農村集體建設的租賃房成本可能只有商品房的10%-30%!
這麼說來,5萬一平的房子現在是......
具體的試點內容有什麼?
1.完善試點項目審批程序
簡單來說就是要統一規劃,統一管理。醫療,公共教育等公共設施都會完善配套。
2.完善集體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機制
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3.探索租賃住房監測監管機制
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4.探索保障承租人獲得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
承租人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依法申領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有條件的城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對非本地戶籍承租人的社會保障機制。
總的來說,這真的是一個對我們普通老百姓好的消息,今後人人有所居,有好居,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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