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九庵:談中國古代書畫鑑定

劉九庵:談中國古代書畫鑑定

古代書畫作偽,追溯其源,可以從古代傳播手段、保存條件不發達尋見端倪。歷代著名的書畫作品,大多有臨摹本傳下來,其最初不過是為了使更多的人能欣賞得到,或者因年代久遠,為保存其面貌。例如,唐代摹王羲之作品,當時沒有照相、製版技術,想看也看不到,只有摹下來,搞幾個副本。有了這些臨摹本,就出現了鑑別的問題,孰是原本,孰是臨摹本。對書畫名家和名作,有人愛好、索求,就有了價值。隨之又出現了“代筆、”“改”“造”等現象。無名者代有名人的筆(包括師生、父子相代),小名頭改大名頭,甚至生搬硬造,就成為名副其實的作偽了。所以說,作偽的歷史與書畫鑑別的歷史,是相應發展的。

歷來書畫作偽的方法很多,溯其源流基本可歸納為六種,即:摹、臨、仿、代、改、造。這裡所指的六種方法,主要是早期的做法,不包括現代博物館的複製,概念亦稍有不同,下面將逐述及。

書畫辨偽,說難則難,說易則易,主要是要抓住關鍵。書法與繪畫各有特點,鑑別方法亦不同。

鑑別法書作品真偽,首先看用筆。書法貴在用筆,用筆貴在用鋒,有“正鋒”“中鋒”“藏鋒”“出鋒”“側鋒”“偏鋒”之說。掌握每一名家的用筆特點、書體變化及風格精神,是鑑別法書的重要條件。

鑑別繪畫作品的真偽,更重要的是看其作品的用墨、用色、筆墨構圖。題材的廣泛,反映出不同時代的風格和個性。繪畫的用墨用色,主要是青綠淺絳著色的烘暈,以及水墨的乾溼濃淡變化,有“墨分五彩”之說。筆墨就是作品表現對象的用筆個性,包括用筆的形式及無窮的變幻,而使作品達到形神兼備。重點掌握名家作品用墨、用色及筆墨構圖的特點,是辨別真偽的重要依據。

刘九庵:谈中国古代书画鉴定

所謂“摹”,就是對原作真跡的摹寫,又稱“影拓”或“移畫”。東晉大畫家顧愷之,在他的《論畫》裡就有“模(同摹)寫要法”一則,比較扼要地論述了摹畫的方法,如:“以素摹素,其素絲邪者不可用,久仍還正,則容儀失。”南朝齊謝赫著《古畫品錄》中提出繪畫上的“六法論”,其中也有“傳移模寫”,是他對臨摹的進一步總結。

古代名畫的臨摹,從文獻記載和傳世實物來看,最早的要算顧愷之。據米芾《畫史》記載,他收藏晉代第一幅畫就是顧愷之《維摩天女飛仙圖》。並記他當時在潁州公庫裡,看到唐代詩人杜牧摹顧愷之《維摩百補圖》,稱讚杜摹之本“光彩照人”。惜此摹本已不可見,僅存記載而已。

北宋李公麟《摹唐韋偃牧放圖》,並在圖的右上方篆書“臣李公麟奉敕摹韋偃牧放圖”的款識。李公麟是最擅長臨摹的,“凡古今名畫,得之必摹臨,蓄其副本,無所不有”。《宣和畫譜》中著錄有他的作品107件,摹唐人的作品9件,竟無一幅流傳下來。但未收入《宣和畫譜》的這卷巨跡,卻得以保存於故宮博物院。

書法中的臨摹,似更早於繪畫。北宋黃伯思《東觀餘論·法帖刊誤》中指出:“尚書宣示帖,鍾(繇)王真跡本,在王丞相導家,導過江時藏衣帶中以遺逸少(王羲之),逸少以遺王修,修死其母以修平日所寶,併入棺,真跡遂絕,此本右軍所臨也。”此帖刻於《淳化閣帖》中,定為魏鍾繇書,黃氏鑑定為王羲之所臨本。

唐太宗(李世民)獲得王羲之的《蘭亭序》後,即命當時的供奉拓書人馮承素、韓道政、趙模、諸葛貞等四人,各拓數本。目前傳世的幾件摹本中,就以傳為馮承素細筆勾摹本,最忠實於原作底本。筆畫裡形成的“破鋒”“斷筆”等,都很仔細地一一描出。其中的“每”字,先用較濃重的墨寫成“一”,後用淡墨增加成“每”字。其摹拓之精,勾填之妙,非他本可比。南宋岳珂《寶真齋法書贊》即載有馮承素等《蘭亭序帖》,並署“貞觀五年八月廿九日,臣承素奉敕模”的款識,詳細地記述了帖中“長”“懷”“暫”等字的鉤摹筆法。岳氏認為:“故凡親見真跡,其臨摹之手,不約而同。”

唐人摹王氏一門法帖,亦稱《萬歲通天帖》,內有王羲之《姨母帖》《初月帖》,王獻之《廿九日帖》等。據岳珂跋:“案《唐史》,則天后嘗訪右軍筆跡於王方慶家,方慶進者十卷,凡廿八人,惟羲、獻見於此帖。則天命將盡拓,(摹)本留內,原本歸還王氏。”此帖鉤摹之精,岳氏稱為:“態備眾妙,摹逼天真,亦非他帖可擬。”此帖現藏於遼寧省博物館。

法書摹品有時是一件作品有多幅摹本,其中又分為“母本”和“再摹本”。“母本”的特點是先雙勾,再填墨。其勾筆、直筆、填筆,慕得天衣無縫,一毫不差。“再摹本”的特點就是從“母本”上摹下來的,只得其形而失其神。至於摹制的方法,唐代鑑賞家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論畫體工用拓寫》中有詳盡具述:好事家宜置宣紙百幅,用法蠟之,以備摹寫。古時好拓畫,十得七八,不失神采筆蹤。亦有御府拓本,謂之官拓。國朝內庫、翰林、集賢、秘閣,拓寫不輟。承平之時,此道甚行,艱難之後,斯道漸廢。故有非常好本,拓得之者,所宜寶之,既可希其真蹤,又得留為證驗。

宋代太宗(趙光義)徽宗(趙佶)更出御府所藏法書真跡,摹拓刻版于禁中,成《淳化閣帖》《大觀太清樓帖》等,都是大規模的摹制拓版了。

以上臨摹作品,或於摹本上書摹者姓名故事,或摹後原本歸之藏者,都是為留副本鑑賞。然而,還有些摹品可稱為“暗摹”或“偷摹”,就包含作偽謀利的成分了。東晉時書家張翼,擅長仿作王羲之的書體。南朝梁虞穌《論書表》載:“王羲之常自書表與穆帝,帝使張翼寫效,一毫不異,題後答之。羲之初不覺,更詳看乃嘆曰:小兒幾欲亂真。”似已達到形神兼備的程度了。南朝齊王僧虔說:“康昕學右軍草,亦欲亂真,與南州惠式道人作右軍書貨。”這樣看來,右軍在世時,已有人仿效他的筆跡出售去謀利了。

然而古代傳世的名作巨跡,要摹製得形神畢肖,神完意足,就要有高度的藝術修養和精純的技法。即深刻體會原作的用筆用墨等特點,作細緻的觀察,所謂“察之貴精,擬之貴似”,此乃摹擬書畫的要訣。

故宮博物院藏有米元章《苕溪詩卷》,卷尾有幾個字殘佚了,在修裱過程中經鄭竹友先生摹補,使這件文物整舊如新。鄭先生在摹補過程中,曾提出摹字時要“穩”“準”“狠”,即執筆要穩,落筆要準,行筆要狠。就是胸有成竹後,毫不猶豫地下筆,達到神韻落筆。這樣,才能使摹品產生形神兼備、生動自然的效果,符合古人所謂“下真跡一等”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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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米芾《苕溪詩》卷

臨,就是在熟讀原作面貌的基礎上,臨寫作品。方法是置原作於面前,或懸諸壁間,視其行勢而臨之。臨本之利弊,雖多得古人筆意,卻易失其位置,常常是得其神而略其形。

“古人臨帖,但師其意,未嘗刻舟求劍也。右軍蘭亭,自唐宋以來書家無不臨之,各不相似。”臨作最為盛行是在宋代,多臨晉唐人的法書,但也臨蘇、黃、米、蔡四大名家作品,許多傑出的書畫家多善於臨作。

例如米芾善臨古帖,其水平極高,自能亂真。米芾的字是集古人字跡,早年米芾遍臨晉唐墨跡,晚年得入晉唐堂奧,所臨前人作品,多不落自己的名款,時人則以前人真跡稱之。其所臨二王的作品最多,且最像。目前存世的一些稱為二王的作品,其中就有米芾的臨品。因為臨得非常好,形神畢肖,後世一直都稱為王的真跡了。例如目前存世的王獻之《中秋帖》、顏真卿《湖州帖》似都為米芾所臨。

有關米芾臨二王作品被作為二王真跡事,在米芾當時已被發現,並留有記載。據說米芾的好友王晉卿,曾將米芾所臨王獻之的字,移接於前人題王獻之作品的題跋之前,同時又請當時的人,將此米臨當作王獻之的作品真跡來題跋。這樣既有前人題記,又有當時人的跋語,只從題跋上看,就會誤以為是真跡。此作品如果流傳到現在,我們相信題跋,那麼就會定為王的原作而其實是米芾所臨。

所以在鑑定書畫上,就有一個以什麼為主的問題。我們知道以上這種情況,就應知題跋只能作為輔助參考,而應以其作品真假為主。米芾自己的作品,也被後人一再臨仿偽冒。米芾楷書相當少,而多寫行書,草書跡不多見。每一位名家皆有自己的特點,在鑑定其作品時應注意並掌握這些特徵。米芾著有《書史》《畫史》,論述前人的書法和繪畫名家的作品,是現今鑑定書畫不可缺少的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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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

“仿”與我們今天習用的概念不同。北宋黃伯思《東觀餘論》中提到“仿”,它是指見過真跡作品,仿其筆墨風格,或仿寫古人字體,其實就是仿效其特徵。“仿”與“臨”“摹”都有明顯的區別。

繪畫上題寫仿某某人,仿宋人或元人款的,明代早期以前都很少見,但明代中期以後的作品,大都寫有這種字樣,並作為一種時尚,成了一個時代的標誌。仿可以分為三個層次,時代不同而各具特色。

最初的仿作據文獻記載,唐人李懷琳仿前人法書作品,都是落別人款的,或唐人,或唐以前名人款字。但是李懷琳的仿作不論是落什麼人的款,其字體完全就是他個人的面貌,而不是仿誰的字就像誰的字。偶爾像一些,也僅僅是有些意思而已。其實只是借別人的名寫自己的字,正如《書林藻鑑》載李懷琳書畫“假他人之姓名,作自己之形狀”,這是最早期仿品的特點。

宋元時期,有些富藏名人書畫作品真跡的鑑賞大家,仿某人筆意、書法特點創作了一些作品。這些作品與原作並不一定像,但其書法、筆法又確為該原作者之特有,而這些作品一般都落被仿者的款,不落仿者的款。這種仿作,其實也是一種學習前人、學習傳統的做法。這種“仿”,自然與臨摹有著很明顯的區別了。

例如宋高宗趙構即曾仿過多人的作品,目前存世雖很少,但仍可確認其為仿作。北京故宮博物院現存一卷趙構仿李邕(李北海)的法書作品,書後即落李邕的款,而今確認是趙構所仿。

明代中期以後,在作品中題寫仿某某的開始漸多,以至發展到每作必寫仿某大家或名家,一般都是落自己的名款。但其中也有不同的情況,如沈周(沈石田)作品常題有仿董、巨等字樣,他確實收藏有董、巨等人作品,能時常欣賞,以至模仿其畫法筆意。而些小名,甚至無名的作者,在作品中也常寫仿某某,其實,他並未見到過這些大家原作真跡,只是用這種方式以證明自己看到的真跡多,收藏富,藉此提高自己的聲譽和身價,以求獲得更高的經濟價值。這些人的所謂“仿”,既不像,又不懂,只是借“仿”之名罷了,早已失去了“仿”的意義。這些作品時代較晚,比較容易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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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是古代書畫作品中的一種現象,兩宋以來多有其事。代筆有兩種,一種只代一部分,猶如合作,就是書畫家本人作一部分,另一部分由代筆人完成,而落款是書畫家本人的。另一種是作品全由代筆人來作,僅落款是由被代書畫家來書。

代筆,一般是無名的代有名的,小名的代大名的。被代與代者之間多是師生、父子關係,如蘇軾、米芾父子,金農與羅聘等。風格相似,較熟悉的人代筆較多,故亦難辨真偽。

代筆之原因一般多是因本人名氣大,慕名而來求作品者眾,但本人書畫中有不擅長的題材或內容,只有請別人代書代畫,成為代筆。代筆多為應酬之作,但也有代得極好的,自可亂真。

既有代筆,就存在鑑別的問題。鑑別的方法很多,但關鍵仍然是熟悉書畫家本人的風格特點、行款變化及習慣等。

代筆最多的要算是明人董其昌,因董其昌不擅長畫舟橋、人物、建築題材的作品,常請人來代筆作畫。啟功先生有《董其昌代筆人考》,共有七人為董其昌代筆。其中代筆最多,得到董其昌認可,且現存有實物證據的就是沈士充(子居)。只有沈士充代筆的畫,董其昌是要親自落款的,其他人的代筆,董其昌較少落款。董曾自言:“題楷書款的(小楷書),才是親筆。”董其昌楷書功力很深,多寫顏體,凡有楷書“其昌”款的作品,也就是董其昌最滿意的作品。現存有六七件楷書款的作品,可算是董其昌的精品。

董其昌作品落款很有特點,一般說字不寫“玄宰”款,畫不寫“其昌”款。但蘇州藏一幅字,落有“玄宰”款,確是董其昌真跡,所以,鑑別真偽的條件也不是絕對的。

被稱作“吳中四才子”之一的文徵明,書畫很全面,名重一時。其落款特點是常落名“文壁”而非“璧”。在他44歲以前的作品落款都是“壁”,以後則落“微明”,文微明書法小楷習歐字體偏長,這是鑑別文微明書法作品的重要特徵。故宮博物院藏有一件文徵明《行書詩冊》紙本,此為文嘉代筆書寫。

金農,“揚州八家”之一,其作品代筆較多。文獻記載金農50歲開始作畫,其實他50歲時的畫是別人代筆之作,後人誤認為是其親筆。當時畫家羅聘隨金農學詩,為金農的詩弟子,此時金農的畫作,多是由羅聘等人代筆。同時代有位叫篆玉的人,曾收到金農的畫,表示懷疑,當看了羅聘等人當場作畫後,恍然大悟,於是在畫上題七言絕句:“師借門生畫得錢,門生名亦賴師傳,兩相互換成知己,被爾相瞞已十年。”可見,當時已被人識破。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不屬於“代筆”,但又與“代筆”有聯繫的現象,即存世一部分被習慣稱為“御筆”“御書”“御畫”的作品。如一部分被定作宋徽宗趙佶的作品,其中大多是當時御書院人所作,而後人誤以為是宋徽宗趙佶。這些作品沒有徽宗的本款,風格亦有所不同,是屬於定名定錯了,並不是代筆。因宋代畫院作品很少落款,這樣的作品有不少。傳世署名徽宗的作品,其實多是御書院的人所寫的徽宗體,後人很多都誤作徽宗了。如《聽琴圖》,我們已知不是宋徽宗親筆,只有那幾個字是宋徽宗所書。當時畫院有那麼多畫家,這其中有畫得真好的,宋徽宗題幾個字,後人看到宋徽宗的題字,又簽了一個押,就當成徽宗了。由於留傳很長時間,所以現在仍按習慣稱作徽宗作。其實真正宋徽宗所寫書畫亦有數件傳世,其都題作“御製”“御書”“御畫”,只有這些作品才是真正的宋徽宗作品。

刘九庵:谈中国古代书画鉴定

劉九庵

劉九庵(1915年-1999年),河北省冀縣大齊村人。14歲到北京琉璃廠悅古齋字畫店學徒,長達12年之久,從此與古書畫結下不解之緣。後曾獨自營銷、代售古舊字畫。1956年入北京故宮博物院,專門從事古書畫的徵集、鑑定和研究工作,是我國當代著名的古書畫鑑定家。歷任國家歷史文物諮議委員會委員、國家文物局文物鑑定委員會常務委員,是我國文物博物館界首批獲得國務院批准享有特殊津貼的專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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