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不上班領薪謊稱感染病毒

2月11日,李某得知其女兒發燒的消息立即請了假回家照顧,其女兒經照顧後好轉。此時李某產生了藉機不工作還能領工資的想法。

於是,張某將在微信朋友圈編造、散播女兒因確診為新冠肺炎被醫院隔離的消息,為使該消息顯得真實可信,其還配上了從網上找來的圖片。李某公司領導看到該條消息要求李某立即在家隔離,並將通知曾與李某接觸過的職工全部在家隔離。與此同時,李某編造的虛假信息也在網上迅速散播,造成李某所在小區群眾恐慌並在超市搶購肉食、蔬菜,因此發生多起人身傷害意外事件,轄區公安及防疫機構得知此事後高度重視迅速將該小區封閉。

經公安機和防疫機構對李某及其家人進行排查,發現其所述與事實不符。李某一家未去過湖北,也未接觸過其他疑似感染人員,其全家檢驗結果也顯示沒有感染新冠肺炎。據此,民警將李某帶回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李某最終承認自己編造謊言在網上傳播的事實。

解 析

依照《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條第六項第二款、第十項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李某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滿足一己私利,編造虛假事實並在網上傳播,造成群眾恐慌,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如上述罪名成立,李某依法將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於其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了干擾疫情防控的犯罪,其還將依法被從重處罰。 

律師在此提醒大家,在信息時代中通過手機向人們展示自己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是無可厚非的,但在疫情防控期間,防疫信息事關每個公民人身安全、社會穩定。為一己私利,在網上散播疫情有關虛假信息的後果一定是招來法律最為嚴厲的懲罰,切勿為之!

男子為不上班領薪謊稱感染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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