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到底靠譜嗎?你怎麼看?

江戶物語


非常靠譜。

很多人覺得我有五險,我交了居民醫保,就沒有必要在買保險公司的重疾險了。

其實社保和商保是互補的關係,並不是有一個就可以了。

社保是相當於國家給每個人的福利,公司出一部分,自己只需要出一小部分,就有很多保障。而商保則完全是自己出錢給自己補充的,所以比較貴。

就拿居民醫保為例,今年的居民醫保每個人是220元。大病的報銷比例就有50%以上,甚至有的達到70%、80%的。哇,這麼高的比例,我完全不用買重疾險了吧。

其實不然,因為居民醫保有眾多限制。首先,對地域有限制。在A地買的,去B地看病,就可能是極低的報銷或者是不報銷。我爸爸之前類風溼很嚴重,去北京協和醫院看的,花了大幾萬治好了,一分錢也沒能報銷。之前一個親戚在X市買的居民醫保,去省會城市治病,據說報銷了20%。

其次,報銷內容也有限制。像治療癌症的很多用的進口藥,或者不在醫保報銷範圍的特殊治療等,都是不報銷的。重疾險沒有這些限制,只要是保險合同內規定保障的內容,都是可以報銷。

所以重疾險很有必要,如果發生風險,先去用社保報銷,剩餘的部分找保險公司報銷。

不過買重疾險也要精挑細選。一般重疾險分三種情況:

第一、消費型重疾險。這類重疾險是我最推薦的,因為可以很少的保費,買到很高的保額,性價比高。但也是很多人接受不了的,以為如果不發生重疾,錢就樂捐了。消費型重疾險線上比較多,因大部分人不接受,線下保險公司很少有。

第二、返還型重疾險。返還型意思就是生病給錢,去世的話把錢給家人。這種重疾險是線下保險公司的主銷產品。接受人群較廣。當然也不便宜,比消費型的貴。

第三:作為附加險的形式出現。例如,你買了款理財險,送了你一份重疾。這種其實比較不划算,又想理財又想保障,結果就是理財利息不高,保障也不高,畢竟,甘蔗沒有兩頭甜的。還是比較建議各司其職,理財就理財,保障就保障。

很多人買保險考慮先買孩子,大人買不買無所謂。其實買保險先父母,後孩子。你在就是孩子的保險。


重疾險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據自身的需要去好好選一款吧。


一諾倆千金1


重疾險不理賠,主要是兩個因素:


1、有沒有帶病投保

很多線下代理人為了賣產品,忽悠客戶,讓客戶隱瞞自己病情,用“二年不可抗辯期”來誘導用戶,過了兩年都一定會理賠。


結果理賠的時候查出來,當時是帶病投保的,保險公司自然不賠,買保險最重要的就是誠信告知。


2、符不符合理賠標準

大家平時看到重疾險產品說明是,確診即賠,但是仔細看重疾險的條款就會發現,重疾險除了一些確診賠付的疾病外,還有很多賠付都是跟治療手段掛鉤。


而目前重大疾病的標準,是根據2007年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來定義的。


同樣一個重大疾病,以前採用的A種治療手術,現在可能技術發展了,採用了更為先進的B技術,風險更小了,就有可能不在重疾理賠範圍,導致出現保障黑洞。

所以,隨著醫療升級和醫學技術的進步,保險在疾病定義和理賠標準上也必須進行相應的調整,才能更好的完善保障。

例如實施冠狀動脈搭橋術,重疾險的條款會明確表示,如果非開胸的介入手術,是不包含在內的。

但是目前的醫療水平普通的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採用微創技術,無需開胸,因此還達不到重疾險的賠付標準。

這也是為啥重疾險一度被詬病理賠難,保死不保生。所以一般都建議,買含輕症的重疾險,理賠門檻更低~


以康樂一生長期重疾的輕症賠付為例,像非開胸的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就包含在內。

如果購買含輕症的保障計劃,妥妥地拿到20%重疾保額的賠償。



重疾險是一種給付型的保險,確診後,賠付一筆固定金額的錢。而這筆錢不僅可以用來治病,更重要的功能在於用來彌補患病期間的收入損失。


其實重疾險不理賠,有些是客觀因素,例如帶病投保,保險公司確實不能理賠,但是有些呢也是媒體渲染,保險就是一個合同,白紙黑字寫在那裡,該賠就得賠。


還有就是每年銀保險披露的各大保險公司的理賠的數據統計都實實在在地放在那裡,大家可以自行去看。


大特保


瀉藥~轉載一篇我的同事@阿保在線 的文章《急!!!月薪2.5萬秒變1200,應該怎麼辦?在線等!》

廈門一家美資物流公司的大客戶經理尤先生

被公司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據悉,尤先生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了24年

這樣一個公司“元老”

最大的夢想莫過於在公司“平安終老”

但是就在15年9月一次體檢當中

尤先生被命運開了一個大玩笑

查出了肝癌

簡直平地一聲驚雷!!!

更震驚的是

就在尤先生第二個月領工資的時候

他震驚地發現

自己的工資怎麼少了一個零???

原本工資25,000,

現在工資直降到1,200

尤先生揉揉眼以為看錯了

一睜眼卻發現,他還得倒貼錢!

原來4,000元的社保

現在自費還得貼3,000元給公司

這特麼不是欺負老實人麼!

尤先生花光了所有積蓄

借遍了所有朋友

他為公司傾盡所有

卻被公司不夠朋友

本想回公司打工還錢

公司卻說,滾球!

在後續採訪當中,公司認為,1200為病假醫療期間的薪酬,是合規合法的。但也有律師認為,這侵犯了員工的權益。

工作24年,已將一個意氣風發的小夥子熬成了中年大叔,而大叔在遭遇癌症之後所碰到的人情冷暖,也讓人唏噓。

在這個年齡當中,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再沒有一點保障,一旦有一點差池,對整個家庭都是滅頂之災。在任何一個成年人的字典當中,從來只有辛苦,沒有容易。

保險是你生活的第二道防線

對於絕大部分家庭來說,最好的保障,莫過於提前規劃好保障型保險。這樣一旦經濟支柱倒下,保障型保險只要配置足夠,足以成為一個家庭的後盾,不會讓整個家庭都垮掉。有2種保障型保險,可以在家庭成員患病後,有效支撐住整個家庭。

1商業醫療險

商業醫療險的關注點在於治療手段。因此不論是意外事故還是疾病,只要是住院與門診治療費用只要符合條件的,均計入報銷範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相當數量的商業醫療險,都會有一定的免賠額,只有超過免賠額的醫療費用才會給予報銷。

因此如果僅購買商業醫療險,可以同時考慮同時購買兩款商業醫療險,一款高保費高理賠高免賠的醫療險,再加上一款低保低陪無免賠額的醫療險,進行無縫銜接。

2重疾險

重大疾病的作用在於,一旦在保險期內,查出了患有如白血病這樣,符合條款限制的惡性疾病,保險公司會立刻按合同約定,賠給被保險人合同約定的錢

如果尤先生有為自己投保重疾險,肝癌這樣的惡性腫瘤是在重疾賠付範圍內的。保險公司賠付給尤先生的理賠款,尤先生可以用於家庭開銷,同樣可以用於自己的肝癌治療。

肝癌這種惡性腫瘤,通常較難治癒,尤先生不得不用了兩年時間進行治療與休養,也因此導致了尤先生只能暫停工作,也嚴重影響了家庭收入。因此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可以依照個人的3-5年的年收入購買額度。這樣即使需要在家休養,也不會導致後續家庭生活困難。

以尤先生為例,尤先生本人在查出肝癌前,月收入為2.5萬元,年收入為30萬元, 應該如何為自己規劃保險方案?

約為50歲的尤先生,有社保,如果僅購買兩款短期的重疾險與醫療險,一年的保費為2236元,或選擇購買終身重疾險與短期醫療險,每年的保費為6976元。

(產品僅供參考,購買保險可查閱更多產品推薦)

在商業保險當中,肝癌均屬於惡性腫瘤範圍內,因此在尊享e生旗艦版這款醫療險的保險條款當中,既可享受0免賠額,且醫療費用100%報銷。

在重疾險的理賠範圍中,肝癌等惡性腫瘤同樣算在重大疾病理賠範圍內。

康惠保雖然沒有特定疾病的賠償,但是長期重疾險的優勢在於穩定。並且本款重疾險為返還型重疾險,一旦受益人發生合同約定的重疾,即可返還約定的保費。而投保的附加輕症一旦確診,附加的輕症附加條款的保費從確診後即可豁免。

樂活e生這款重疾險優勢則在於,對特定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等特定重大疾病雙倍賠償。並且保費相對長期重疾險來說,要更便宜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條款中也會對特定病症有所限制,如樂活e生中可以賠償特定惡性腫瘤,僅賠償如下惡性腫瘤:

尤先生的肝癌恰好屬於限定範圍內,因此在理賠的時候,如果購買有購買樂活e生,且選擇的是理賠額度最高的至尊版,就可以獲得高達100萬元理賠款。可以大大緩解尤先生及家庭在尤先生患病後的經濟壓力。

醫療險、重疾險能夠幫助任何一個家庭,將大部分風險抵禦在外。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購買人壽險、養老險,以及一些理財型保險,讓保障來得更穩固些。

對於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來說,壓力不僅僅來源於工作上,同樣來源於需要揹負著整個家庭的生活。在你負重前行的時候,別忘了也給自己和家庭準備好一個結實的降落傘,讓家人能夠在風雨中,平穩落地。


車車車險


看了看題主的問題,其實你想問的並不是重疾險靠不靠譜,而是保險這東西靠譜靠譜,而你想要找的是靠譜的重疾險。

首先你要知道兩點

一個是合同是肯定靠譜的,因為有合同法做約束,有監管部門督查,一個產品一份合同出來肯定不會和騙子一樣光是騙人錢不做事的。

一個是保險是靠譜的,最初的保險就是為了保障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且聚集資金進行投資,承包人和投保人雙贏。

那麼造成現在普遍認為不靠譜的原因是什麼呢?是人。是保險行業的從業者。

中國國內的保險行業,特別是業務員可以說是0門檻的,無數的業務員可以說是簡單地培訓了一兩週就匆忙上崗,很多別說合同法之類的專業知識了,可能就連自己向人推銷的那份保險產品具體代表什麼都不清楚。

而更高層面主事者也有許多是為了利益而儘可能的不賠,而投保人聽從對方的片面之詞就很可能認為合同是真的這樣的對方是沒錯的是自己這邊的疏漏。又沒有去尋找專業人士理賠的觀念,也嫌麻煩不願意去法院,只想著吃了個教訓下次不買了。再加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人們接受信息的方便快捷,可以看到許許多多各個地方關於保險的負面新聞,自然就對保險缺乏信賴。

業務員為了自己的業績很可能在賣的時候往好了說,導致客戶沒法買到真正合適自己的保險,因為業務員許多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什麼人需要什麼樣的保險,只管自己的業績就是了。保險公司也為了自己的業績能不賠就不賠,這是造就人們認為保險這不賠那不賠的主要原因。

但是!

合同放在那裡,保險公司是肯定賴不掉的。

只要熟悉相關法律和規定,保險是一定靠譜的!你需要的不過是一個專業的理賠人員的指導。

說了這麼多,其實買重疾險真的沒有錯,在這個風險巨大的年代,這是我們抵禦重疾風險最有效的辦法,錯誤在於你找了個並不專業的代理人買重疾險。保險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行業,而重疾險是我們人生當中最需要也是最難搞明白的一個險種,它涵蓋了醫學、流行病學、統計學、金融學、法律等等學科,即使是一個專業醫生,在看過幾十份重疾險合同之後,也可能迷糊,需要找到一個靠譜的代理人才能搞明白那些繁瑣的條款,需要一個有專業知識的第三方直接溝通,才能放心購買。要知道,核保醫學和臨床醫學是不同的,有的時候,臨床醫師覺得無關大礙的疾病卻會被核保部門拒之門外,如果代理人不夠專業和誠信,那麼在理賠時就很有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歡迎關注耀發,也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或私信與我分享您的理賠案例;或者傾訴對保險的疑惑,亦或是諮詢保險的困難,我們提供諮詢服務哦。更多的案例更多的情況將逐步展現到你的眼前,對拒賠的保險公司說不!


耀發企業諮詢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重疾的定義。

我們日常理解

1.長期不能參加工作及日常生活

3.需要大額醫療費

4.需要長期被他人照顧

5.需要長期進行康復


保險公司和醫師協會一起制定的25種重疾的定義。例如

可以看出,和我們平時想象的是不一樣的!

保險公司的重疾的理賠都是有條款定義的!

像上面的急性心梗,那至少要滿足上面4種條件的3種才會理賠。而我們一去醫院就醫,醫生會說急性心梗,得馬上治療。醫生說的和保險裡是兩回事。

心梗裡還有很多種情況,如果是不典型心梗,在重疾裡就算輕症!

所以,一旦心梗去醫院的時候,一定要和醫生說,胸疼,心口疼。讓醫生寫在病歷上,這算一項。

您買保險的時候,會有很多賣保險的告訴你,得了重疾確診即付???那麼請趕緊離他遠點。

除了惡性腫瘤和兩三種重疾以外,剩下的都是得滿足條款才能理賠的!

所以,重疾險理賠得看你合同上的條款定義。


說回來,重疾險該不該買?重疾險其實是泊來品,在國外叫做收入補償險。說白了就是得了合同上約定的重疾,保險公司給付一筆資金,去彌補不能工作,沒有收入,一些營養藥等等損失。

至於該不該買?沒有該不該,保險不是必須品,每個人的保險需求也都是不一樣的!

有的人就看現在,而保險是規劃未來,這樣就沒有辦法購買保險。因為有錢現在花和花錢給未來,這完全是兩種不同的人生!

您有保險需求,並且擔心未來患重疾後承擔不了經濟損失的風險,那麼您或許可以考慮用保險這個工具來解決。


吉祥明保


說重疾險不靠譜的,大多數源於對重疾險的期望值過高,保險行業長期宣傳重疾險確診即賠,是導致這種後果的最大原因;

事實上,重疾險從誕生開始,就不是為了解決醫療費用的問題,而是為了解決得重疾後,因為喪失勞動能力,而導致的收入損失問題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生活困境問題,讓病人能安心養病,不用為生計發愁,從而提高生存率及治療效果!

重疾險的創始人,南非外科醫生馬裡尤斯.巴納德,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納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的醫生。馬裡優斯醫生髮現,在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後,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財務狀況已經陷入困境,無法維持後續康復治療。為了緩解被保險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實施重大手術後所承受的經濟壓力,他與南非一家保險公司合作開發了重大疾病保險。

從重疾險的病種定義來看,有很多要求達到喪失生活能力,才符合理賠標準,比如深度昏迷、癱瘓、嚴重阿爾茲海默症等等;

還有一些因為疾病需要手術,而手術創傷太大,對病人的身體造成了很大傷害,需要長期休養以恢復,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等等;

還有就是對被保險人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大不便,比如雙耳失聰、雙眼失明等等;

很顯然,重疾險無法對以上疾病或狀況提供治療費用;

惡性腫瘤倒是可以用重疾險理賠金來做醫療費用;

得了保險合同約定的重疾,是否能順利得到保險理賠,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投保時,而不是發生理賠時;

在我所知的保險理賠糾紛情況來看,大部分都是因為投保時沒有做到如實告知,拋開已經確定為故意騙保的那部分不談,現實中有多少人知道保險有健康告知並做到了如實告知?

從我個人從業經歷來說,最初我自己買保險時也是填的全否,當初不懂如實告知,師傅主管們都是這樣教我填寫的,從來沒有人告訴我要如實告知!

說說我的個人建議,在問保險是否靠譜時,首先自己得靠譜,如實告知必須做到,那些誘導你做不實告知的,就讓他有多遠滾多遠吧!

題主這個問題與其說是問重疾險是否靠譜,不如說是問保險是否靠譜;

對於這個問題,我給出的答案是,在做好如實告知的情況下,並充分理解保險條款的前提下,保險是靠譜的!

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大部分人都是因為人情而買保險,以至於買了之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買了個啥,到最後需要理賠的時候,才發現不在合同約定範圍,於是仰天長嘆,保險都是騙人的!

最後我想提示一句:任何工具都有其侷限性,保險這個工具也不例外,那些說他家保險什麼都管的,的確都是騙人的,需要慎之又慎!切記!切記!


慧眼尋保


[cp]剛才在做康復鍛鍊,突然想起我這個官司可能會輸!因為保險合同裡註明重疾是“腦中風後遺症”!並且還有明確的程度規定。所以才會有拒賠通知書中所說的“未達到理賠條件”!!!

我就奇怪了,不是先有死亡率極高的腦卒中(腦中風),而患者經過搶救治療後才有所謂的“腦中風後遺症”嗎?這個時候意味著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患者當場死亡;一個是患者和家屬花費了大量金錢與時間,把患者救活了!結果保險公司卻說“不滿足賠付條件”拒賠!是不是無賴?是不是流氓?我想,就算是第一種情況,患者發病當場就死掉了,保險公司也會拒賠,因為被保險人的死亡原因“腦卒中”不是重大疾病範圍內的啊!可悲、可笑至極——買了重大疾病保險的人死了不賠,救活了也不賠,必須得高度殘疾才賠!

當大家都來譴責保險公司不地道,無底線時,保險公司會說:我是商業機構,不是公益組織,我要賺錢,我要盈利,否則我對不起股東和廣大的投資者!保險合同是你自願簽署的,我們並沒有採取任何非法的手段逼迫你簽署合同!——言下之意就是:我要賺錢天經地義,你要上當受騙活該!

我想問一下國內的保險公司的領導人:你們還可以更無恥點嗎?!更無德些嗎?!你們還能算是個人嗎?!你們把那些省吃儉用,存錢買保險的人當成什麼了?!!!

依我看,國內的保險公司就是披著合法外衣,以傳銷方式進行合同欺詐的騙子!很多人被騙了,只會說保險合同到處是坑,到處是陷阱,以後再也不會買保險。但是從未有人質疑過他們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國民事法律所定義的合同欺詐行為,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故意告之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構成合同欺詐要滿足下列條件:

1、行為人在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並以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為目的。合同欺詐的主觀故意同時包含了兩層意思,即故意地為不真實之表示行為和故意地使相對人因此而陷入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合同欺詐的成立,兩層意思缺一不可。實踐中,行為人已有以不真實情況而為表示的行為,且已引起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而為意思表示,但行為人卻並不知道自己的表示行為是不真實的;或者行為人雖然明知自己所表示之事項為不真實或誇大,但僅為引起對方的興趣和注意,而並無使其陷入錯誤而為意思的目的,均不屬於欺詐。

2、在客觀上,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行為人具有告之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客觀表現。行為人既可表現為作為的方式,也可表現為本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方式。

3、相對人因受欺詐而陷入錯誤。對合同內容及其它重要情況產生認識缺陷。而這種錯誤認識是因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相對人的錯誤與行為人的欺詐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

4、相對人因錯誤認識而為意思表示,與行為人簽訂合同或履行合同。錯誤的意思表示是以錯誤的認識為直接動因。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保險公司為了引誘大眾掏錢投保,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上大勢虛假宣揚,標榜其保險產品保障範圍如何全面,賠付時效如何之快!其實事實上,合同內容與廣告宣傳大相徑庭!——為了讓人掏錢投保而作不實宣傳,這不算是欺詐嗎?為了逃避賠付責任,而在相關合同中,以相當專業,且晦澀難懂的條款(即使是法律、醫學專業人士也很難看懂),來縮小賠償範圍——這不算是欺詐?請問,如果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註明,“這(情況)不賠,那(情況)不賠”,還會有人買保險嗎?所以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條款中註明,“這(情況)賠”,至於不賠的嘛,到時候你就知道啦!——這也不算欺詐?保險公司為了逃避賠付責任,還做了很多,比如說以治療手段來界定疾病種類,以治療結果來界定疾病等等,這些都與目前臨床醫學對疾病種類的定義背道而馳!——這不能算是欺詐?!

我不是法律、醫學專業人士,只是被保險公司忽悠的千千萬萬個普通人中的一員,歡迎各位專業人士來辯![/cp]


想絆倒大象的螞蟻


重疾一定要買,是屬於急用現金流。當然這個現金流說明的是選對公司然後理賠到的。

如果月收入5000的人群,比如生病花費3000元,可以通過醫保➕住院險,也就是一個多禮拜工資,沒有壓力,如果生病花費3萬,同樣也就是兩三個多月工資,重疾是如果一旦超過10萬,20萬甚至是30萬以上,那個時候,你可能會動用到家庭網,自己的房產,去見證真正的人情冷暖,這個時候有一份重疾理賠,不會影響到原來的生活品質。



貓一樣的丫頭


我和保險公司的一位同事探討過這個問題。我的同事是理賠部的理賠經理專門負責很多理賠案件也有著豐富的理賠經驗。

他說保險總是到用的時候恨少。平日交費的時候恨多。

這段話可是說到了問題的痛處和要害可以說是入木三分啊!

保險到底有沒有用說良心話當被保險人出險的時候它是很有用的,當被保險人不出險那麼辦保險真的沒有用。


農村高音大喇叭


應是靠譜的,條件充許的話,應該考慮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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